美国新闻网12月5日综合,官司缠身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两个儿子及壹传媒多名高层共10人,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及串谋欺诈等罪名8月被警方国家安全处拘捕。案件3日在西九龙法院提堂,裁判官决定将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黎智英申请保释被拒,随后被囚车押抵荔枝角收押所。负责黎智英案的总裁判官苏惠德4日9时接到恐吓电话,来电者称要炸死其妻女,目前苏裁判官已向警方报案,事件正在调查当中。
据香港橙新闻报道,获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委任为香港国安法官,掌管所有裁判法院的总裁判官苏惠德。4日上午9时接到恐吓电话,来电者扬言称“要炸死你老婆和女儿”,苏裁判官将此威吓事件向警方报案。据悉,来电者为男性声音,说出恐吓言论后便挂断电话。香港司法机构发言人查询后回应,事件已由警方跟进,司法机构不适宜评论。
对于有司法人员遭受恐吓,香港特区政府12月5日发出以下声明:《基本法》第八十五条保障司法独立,不受干扰,特区政府一直致力捍卫。司法人员因履行司法职能而被人恶意恐吓会伤害其家庭成员,以企图影响法庭的裁判,特区政府以至任何一个法治社会都绝对不会姑息这种违法暴戾的行为,警方必定严正执法,务求将不法分子尽早缉拿归案,确保社会安宁。
对于近日法庭的裁决遭受本地以至海外社会的无理批评,律政司强烈呼吁社会上所有人士必须停止以任何手段攻击我们的司法制度,有关行为有机会触犯法例以及《香港国安法》。《香港国安法》清晰订明: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即属犯罪。任何人都不应该以身试法。
律政司一直捍卫法治和维护司法公正。为禁止对司法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非法和故意的“起底”行为、恐吓、烦扰或威胁,律政司司长作为公众利益守护者向法庭单方面申请禁制令,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亦已批准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和故意地从事该等行为。任何违反临时禁制令的人士有可能干犯藐视法庭,会被判处监禁或罚款。一旦发现有非法和故意的“起底”行为,律政司会即时转介警方执法,有足够证据会提出起诉,违法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
社会人士有权在法律容许的范围内就法庭的裁决或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或作出讨论,但发表意见时必须尊重司法独立,亦不应该肆意抨击司法人员。
律政司呼吁,任何人如不服案件的裁决,应该透过现行制度提出上诉,绝不应该恶言攻击甚至恐吓司法人员,否则不单对香港的法治造成损害,亦会触犯法律。激进的非法行为是社会不能接受的,特区政府会以坚定的态度,依法严肃跟进所有不法行为,保障社会安宁,让特区所有政权机构均可以继续依法履行职能。
香港司法机构发言人强调,司法机构高度关注此类事件,并重申一直以来,法官及司法人员依法处理案件,确保司法公正,并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维护法制,主持正义。如对判决或判刑不满意,有上诉机制处理。
据悉,苏惠德裁判官于今年1月初,个人资料被人上传在Telegram频道某个群组内,其中暴露了苏裁判官的手机号码、住址、出生年月日等个人私密信息,其官方照片及当时审理的案件详情也都被列出。直至4日苏裁判官接到恐吓来电,对方声言“要炸死你老婆女儿”,他认为事态严重,决定报警。
事实上,香港律政司于今年10月30日取得高院临时禁制令,禁止针对司法人员及其家人的“起底”行为。当时负责的高院法官高浩文发现禁制令生效之后,“起底”及滋扰行为依然持续不断,于是批准律政司的申请,延长该禁制令,直至案件审讯或法庭另有颁令为止。
今年8月,“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两个儿子及壹传媒多名高层共10人,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及串谋欺诈等罪名8月被警方国家安全处拘捕,其位于将军澳工业邨的大楼被警方封锁搜查。根据香港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的高级督察透露,有关搜查手令是由苏裁判官签发批出,涵盖共19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