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李顯龍涉洗錢報道 星博客誹謗賠77萬

【熊猫时报讯】新加坡博客梁實軒在facebook(Fb)轉發一篇指總理李顯龍成為馬來西亞「一馬基金」洗錢案調查對象的報道,被李顯龍控告誹謗,高等法院昨(24日)裁定李顯龍勝訴,判梁實軒賠償13.3萬新加坡元(約76.7萬港元)。

梁實軒2018年11月在fb分享涉事的報道,原刊登在大馬新聞網站The Coverage。案件去年10月審理時,李顯龍指控梁實軒作出「惡毒且無根據的」指控,損毁政府的誠信。梁實軒稱,他只是分享該報道,並沒有加上任何評論或竄改內容。

梁的律師亦指出,這宗訴訟沒必要,因當局已否認了指控。但法官在裁決中指出,梁實軒無法合理地證明報道中的誹謗文字沒攻擊總理的人格,因該報道暗示李顯龍參與嚴重及不誠實的犯罪活動。法官又稱,梁轉載該報道後共有45人回應,且文章的私隱設定為公開。

這宗案件被批評是政府尋求令網上異見者噤聲的最新例子。

梁实轩于2018年11月在Facebook公开转载涉事报道,共有45人回应,3天后删文。

(法新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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