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日本政府周二(21日)在內閣會議及和國家安全保障會議上,完成修訂「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及其運用指南,廢除此前僅可出口5類非戰鬥目的防衛裝備品的限制,修訂後原則上允許出口具殺傷力武器,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破例允許向衝突中的國家出口武器。這被視為日本戰後安保政策重大轉向,旨在加強日美同盟及志同道合國家的威懾力,帶動加強日本國防產業基礎,惟亦引發擴武爭議和憂慮。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昨表示,日方近期在軍事安全領域一系列危險動向,戳穿了其「和平國家」和「專守防衛」的自我標榜,並指很多專家學者擔心日本重啟戰爭機器對外輸出戰爭,國際社會應抵制日本「新型軍國主義妄動」。
日本此前僅容許出口用於救援、運輸、警戒、監視和掃雷的5類非戰鬥用途防衛裝備。新規定取消這「5類限制」,並根據裝備品是否具致命或破壞力分為「武器」與「非武器」兩類。警報及控制雷達系統等非武器類的出口將不受限制,而包括驅逐艦與導彈等武器類別裝備出口,則僅限於已與日本簽署防衛裝備與技術轉移協議的國家,目前包括美國、英國、澳洲、印度、菲律賓及法國等17國。
新規定下,雖然原則上不允許向正處於武力衝突中的國家出口武器,但若「基於日本安保上的必要性,且存在特殊情况」,可由首相、官房長官、外相、防衛相組成的國家安保會議「四大臣會議」決定破例允許。這被認為是為了因應針對盟友美國在印太地區作戰等情境,若有必要日本可提供裝備支援。至於和其他國家共同開發或生產的武器,若被判斷對日本安保有必要,也可出口至處於戰鬥狀態的第三國。惟日本與英國、意大利共同推動「全球空中作戰計劃(GCAP)」所開發的次世代戰機,因屬最先進技術且對戰局影響重大,仍禁止出口至戰鬥中的第三國。
毋須事前批准 國會監管約束力有限
為防止武器轉移助長衝突,日本政府設置監管機制,包括實施定期檢查機制,派官員前往接收國檢查武器的管理情况。每一項出口個案,政府在批准後須向國會通報,但因事前毋須國會批准,被批評約束力有限,恐加劇衝突或助長軍備競賽。最大在野黨中道改革聯合幹事長階猛表示,讓政府毫無限制地出口武器,恐動搖和平國家的根本,應確保由國會發揮制衡作用。
高市稱嚴峻環境下伙伴國互支援
共同社指出,今次修改標誌作為「和平國家」一直對防衛裝備品出口保持克制的日本在安保政策上迎來重大轉變,也引發助長衝突和觸發地區軍備競賽的擔憂。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周二在社交平台發文,解釋放寬武器出口的重要性,她指出「在日益嚴峻的安全環境下,如今任何國家都無法單獨維護自身的和平與安全,在防衛裝備上需要能夠相互支援的伙伴國」,強調武器轉移將有助提升相關國家的防衛能力,預防衝突發生,從而保障日本安全,堅稱日本「作為和平國家的歷程及基本理念,自戰後80多年來沒有任何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