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议员宣誓加政治表态 港市民申覆核求判无效

 

早前已有市民要求法院颁令宣布8名立法会议员包括(左起)刘小丽、陈志全、邵家臻、姚松炎、罗冠聪、朱凯迪、梁国雄等丧失议员资格,相关议员当日见记者称已依法宣誓。(资料图片)

  【熊猫时报讯】再有市民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裁定11名立法会议员早前在立法会宣誓无效。

  现年27岁、任职侍应的爱港之声成员陈嘉伟今午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质疑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对议员罗冠聪、梁国雄、张超雄、邵家臻、尹兆坚、林卓廷、黄碧云、邝俊宇、朱凯迪、陈志全,以及郑松泰的宣誓效力所作之判断。

  陈嘉伟指,该11名议员在宣誓时,加入政治表态,是不尊重宣誓及立法会,陈维安明知他们当日宣誓「玩野」,却无即时宣布宣誓无效,陈维安在此事上应负有责任。陈嘉伟要求法院根据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裁定他们宣誓无效,议员资格取消。

  陈嘉伟认为,上周人大常委会释法,有关《基本法》第104条的内容已清楚说明,如果宣誓无按法定誓词读出,而加入政治表态,此宣誓应视之为无效;而该11名议员宣誓时,于誓词加插自己政见,例如在誓词前后或中间加插自己的说话、携带道具,或者说话断续等,视立法会如游乐场。陈嘉伟又强调,他是以个人身份提出诉讼。

  早前已有一名的士司机从业总会的会员入禀高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立法会秘书长和立法会主席裁定议员梁国雄、罗冠聪、郑松泰、邵家臻、陈志全及朱凯迪宣誓有效,以及淮许姚松炎和刘小丽重新宣誓的判定,申请人又要求法院颁令宣布该8人因违反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和《宣誓及声明条例》的解释而已丧失议员资格,及宣布他们的议席已告悬空。

  另据报道,游梁宣誓司法覆核案 明午有裁决

  青年新政游蕙祯及梁颂恒宣誓司法覆核案,司法机构网页显示,在明日下午3时半将会颁下判词,料宣布裁决需要3分钟,两人能否保住议席,明日就自有分晓。

  游蕙祯及梁颂恒在宣誓时发表「支那」辱华言论,引起猛烈批评,他们本获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淮许再度宣誓,但港府之后由律政司代表特首梁振英入禀高等法院,就梁君彦有关裁决提出司法覆核。

  梁君彦之后宣布押后为两人重新宣誓,律政司亦申请修订入禀状,除要求法院宣告梁颂恒及游蕙祯,已因拒绝或忽略法定宣誓要求而丧失议员资格,以及禁止立法会主席安排两人重新宣誓外,亦要求法院宣告游梁现有的立法会议席悬空。

  在等候司法覆核案裁决期间,全国人大委员长主动要求人大常委会针对《基本法》第104条释法,以维护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释法内容发表了六大要点「消独」,除确立监誓人有权力裁定宣誓有效与否,释法更将「民族自决」归类为港独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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