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誓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宪法宣誓制度修订。

  【熊猫时报讯】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正式修订宪法宣誓制度,并对宪法宣誓誓词作修改。经修订宪法宣誓制度增加「宣誓仪式应当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规定,与去年9月通过的《国歌法》有关规定相衔接。

  官方媒体报道,此次宪法宣誓制度的修改,旨在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需要,完善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而随着各地监察委员会陆续成立,在就职时普遍进行了宪法宣誓。

  利用宪法理念解决监察问题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宪法宣誓制度可以唤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宪法的尊重,特别是监察委的工作人员,更要善于利用宪法理念解决监察问题,从而更好推动从严治党、依宪执政和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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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新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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