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时报讯】中国证券业对外开放政策正式落地。根据中国证监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昨日凌晨发布的消息,证监会近日已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公司的境内股东条件与其他证券公司的股东条件一致。体现外资「由参转控」。
未见基金法规有相应修改
此次修订《办法》最大意义在于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公司的境内股东条件与其他证券公司的股东条件一致。将原先的「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改为「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体现外资「由参转控」。此外,统一外资持有上市和非上市两类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将全部境外投资者持有上市内资证券公司股份的比例调整为「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证券业对外开放的安排」。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已正式发布《办法》,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向证监会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
实际上,在本《办法》徵求意见过程中,欧洲及亚洲等地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已向证监会了解、徵询有关公司设立和股权变更情况,并多次表示正在积极准备相关材料,拟提交相关申请。证监会待收到正式申请文件后,将根据《办法》积极推进审核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允许外资持有基金公司股权比例达到51%,但却未见基金法规有相应的修改。对此,上述发言人解释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或者拥有权益的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中国证券业对外开放所做的承诺。基金管理公司对境外投资者进一步开放,允许外资持股比例达到51%,不涉及对现有规则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