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时报讯】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孙政才被指控受贿合共1.7亿余元人民币,受贿罪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对孙政才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孙政才在宣判后当庭表示自己真诚地认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决,不上诉,将认真接受改造。
新华社报道,经审理查明,被告孙政才在2002年至2017年,担任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书记、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农业部部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中标、项目审批、企业经营及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者伙同特定关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亿余元。
积极退赃酌定从轻处罚
天津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孙政才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孙政才作为高级领导幹部,本应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法律,却漠视法律,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严重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应依法惩处。
不过,法院指出,鑑于孙政才所犯受贿罪中,绝大部分受贿财物係特定关係人直接收受,孙政才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特定关係人或指其情妇
现年54岁的孙政才原被外界视为中共下一梯队的接班人,但去年7月在重庆市委书记任内被查落马,事件震撼中外,而他去年9月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孙政才落马后,《重庆日报》曾报道,现任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痛批孙政才「政治野心和个人私慾极度膨胀」,是「佔据重要岗位的腐败份子典型」,并多次重申重庆要「坚决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及『薄、王』思想遗毒」。
至于判决中指出孙政才绝大部分受贿财物由特定关係人直接收受,有指特定关係人可能是指其情妇,孙政才落马后被爆有多名情妇和私生子,当中有四名情妇曝光,中纪委去年9月发布孙政才案审查通报中,曾指斥孙政才违反中共纪律,包括「搞权色交易」,被认为间接佐证孙政才包养情妇的传闻。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月12日对本案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还在官方微博图文播报了庭审程序信息,孙政才当时在庭上对检方提出的受贿证据均无异议,并说自己「咎由自取、罪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