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时报讯】全国政协委员施荣怀早前投资内蒙古金矿时,声称受骗并入禀向一名资深投资者追讨1千7百万元。该投资者上周入禀反告施等人,指施连同数名有江湖背景人士,威吓会要令该投资者人间蒸发,及知投资者儿子所读学校等,令该投资者最后交了3百万元「诚意金」予一名叫「福哥」的男子,该投资者声称是被逼付款,现要求施等人赔偿。
原告黄正谦,被告施荣怀、陈迅雷、蒋建友及郭先福。
原告是前雷曼兄弟的总经理,他在入禀文件自称是资深的银行投资金融家。原告指施与其他三名被告均祖籍福建,又指蒋有复杂江湖背景,更指郭又名「福哥」,并有黑社会背景。
经介绍投资内蒙金矿
原告称他于2008年认识一名叫李云的人,李云向他介绍了一个内蒙的金矿项目,又称该项目得到中国领导人支持,李叫原告介绍其他投资者。原告后来把该计划介绍给陈,陈是施的朋友,亦在施的家族公司恒通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工作,陈并把项目推介给施。
矿石专家对存量有保留
原告称在2011年,他们在李云的安排下,曾到内蒙作实地考察,李云更在现场取出疑似有黄金的矿石,又介绍了一名为温家宜的人士给原告认识,并指温是国务院参事。惟陈后来委派矿石专家勘察,对该金矿的存量有保留。
信有国家领导人支持续投资
原告与施及陈等人作讨论,虽认为投资有风险,但认为项目有国家领导人支持,最后决定投资,而蒋亦决定加入。
原告及施均以各自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蒋则以个人名义身份,投资予李云名下的添宝华公司,而李则仍然为乌拉特金矿公司的法人代表,众人并于同年2月25日签下股东协议。
交易最终未有完成
惟同年6月,李云却指原告及施不应以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入股,又对配股协议内容不满,最后找来一名叫Jenny Hau的女子作调庭。
然而原告指李云在未有通知下,把李云所持的添宝华股份转给一名叫明德信的人,原告称为保障来自香港的投资者,亦签下一份临时股权转议协议,并以1.12亿人民币买下明的股份,又支付了3千万元人民币作订金,并要交待所有有关该金矿的文件资料,期间又指有潜在买家对投资感兴趣,惟最终未能完成交易。
原告声称遭禁锢威迫
原告指施于2012年10月9日应邀到施的办公室洽商,但原告认为施并无诚意讨论,更是设局以不法手段逼原告付款回各名被告,又要原告保证投资不单要回本,并要有保证利润,又恐吓若原告不就范,就会要他人间蒸发,蒋又在原告面前打电话,似在号召党羽到场,又带原告到一个已有6至7名大汉的地方,原告感到被禁锢,又被逼作口头承诺,才让原告离开。
付诚意金后仍受滋扰
原告称他当天离开后,仍不住受到电话滋扰,指知道原告的儿子在那里读书,又指「福哥」在香港有多个刑事案底,手下众多等等。原告称他被受压逼下,终在同月22日给了「福哥」3百万「诚意金」,之后「福哥」仍继续找他,并要他答允支付予施的公司及等合共4千万元,及在翌年1月再付两人2千8百万元保证利润,原告最后报警。
原告指他是在不情愿下支付「福哥」3百万元,并认为其余3名被告亦有透过「福哥」逼原告付款,因而要求众被告还他款项,及对他作赔偿。
案件编号:HCA 228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