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时报讯】为扼止影视行业天价片酬歪风、阴阳合同、偷逃税的等问题,避免出现范冰冰第二,国家税务总局8日公布,从2018年10月10日起,各地税务机关将通知地区影视製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根据税收徵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共分三阶段给予纳税人适时的提醒警告:自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且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对经提醒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处理。
2019年7月底前,对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管理长效机制。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中,对发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以及出现大范围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要依规依纪严重查处。
公告还指出,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除了应当依法如实申报并缴纳税款。影视行业纳税人得按照实际业务如实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得填开或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不得将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影视行业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照税收徵管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各级税务机关同步得加强对影视行业的税源管理。建立健全各地税务机关与宣传、文化、市场监督、广电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及时掌握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经营活动、收入、纳税等信息。帮助和督促影视行业纳税人健全财务制度、设置账簿,依法确定影视行业纳税人税款徵收方式。加强对影视企业和影视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风险分类管理,对中低风险和高风险纳税人分别採取风险提醒、税务稽查等措施,对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列入税收「黑名单」,推送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