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公司涉虚开增值税发票爆料者:负责人可判无期徒刑

  

     【熊猫时报讯】内地影星范冰冰因偷税漏税被罚8亿多人民币后,再有消息称其名下独资经营公司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让她名下另一公司少交税款,遭江苏省税务局罚款6,570万元人民币,但爆料人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犯罪行为,较偷税漏税要严重,按规定公司负责人须负刑责,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令范冰冰事件再起波澜;有网民分析范本身未必知悉这类具体操作,其经纪人穆晓光已被刑拘,虚开发票罪责或由穆承担。

  范冰冰卷入「阴阳合同」风波,遭江苏省税务局发布涉逃税被重罚逾8.7亿元人民币后,本周一(15日)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现身,身穿黑衣头戴帽子的她由保镳戒护着,逃税风波平息之际。

  遭江苏省罚款6570万

  新浪微博有网民爆料,范冰冰的公司涉开立增值税专用假发票逃税,并上传图片显示,江苏省税务局本月7日公布「无锡美涛佳艺影视文化工作室」,涉及开立具增值税专用的假发票而遭罚款6,570万元人民币。

  无锡美涛佳艺影视文化工作室乃范冰冰独资拥有的公司,而该公司被指控于2016年至2018年4月期间,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向「​​无钖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开出具增值税专用的假发票,为范冰冰提供银行帐户收款,导致他人少缴税款,据国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意见后裁定违法属实。公开资讯也显示,范冰冰持有「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70%股份,是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兼企业法人。

  经纪人穆晓光被刑拘

  不过,爆料的网民指出,偷税漏税适用税法,但开假发票则触犯刑法,如果只是单纯的偷税漏税,税务机关可依税法首罚不刑,但若开立假发票,税务机关查实必须移送司法,而范冰冰开假发票已查实,只是不知道何时移送司法。另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规定,开立假发票的税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没收相关财产。

  内地网民质疑之声又开始泛起,有网民要求税务总局解释,甚至质问「为什么范冰冰不用坐牢?」也有网民发帖分析,范冰冰的财务都是由其经纪人穆晓光打理,估计范冰冰本人对虚开发票这种具体操作手段未必就知情,此案一直是海内外舆论都高度关注的案件,经过三个多月调查,江苏省税务局把有关「发票事件」的处罚结果公开,说明事件早已查清,官媒也高调报道范冰冰被高额罚款的处理结果,意味当局对范冰冰案的处理已定调,一直被刑拘的穆晓光承担直接责任的可能性相当高,对范冰冰本人应不会再去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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