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少將:一國兩制下台灣可享10項特權

王衞星指台灣於一國兩制下可享10項特權。(互聯網)

【熊貓時報訊】「探索兩制台灣方案」是近月兩岸的熱門議題,全國政協委員、解放軍少將王衞星日前接受內媒訪問時表示,兩岸若按照「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模式統一,台灣於一國兩制下可有10項特權,包括有自己的行政權、立法權及司法權,也可擁自己的軍隊、享有一定的外事權。

王衞星於兩會開幕前夕受訪,分析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可行性。他表示,一國兩制是解決兩岸問題的最佳方案,統一後台灣的名稱可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區」,依據《台灣基本法》管治。在本質上台灣雖屬地方政府,但權限將大於大陸各省,也大於香港、澳門特區的權限。

正於北京出席兩會的北京大學台灣研究所所長李義虎表示,大陸對台政策一貫和延續,會繼續堅持一個中國和九二共識。對於台灣的蔡英文“總統”提出與日本就安全問題對話,他批評這是非常不明智,屬異想。而日本外務省就稱,日本政府不考慮與台當局進行安保領域對話,並指日台自始至終維持非政府間實務關係,沒有任何改變。

另外,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周一(4日)舉行首場新聞發布會,發言人張業遂表示去年中國國防費佔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例約1.3%,而同期一些主要發達國家則佔2%以上。對於即將審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未有納入港澳台,張業遂表示制訂該法不會令當局對港澳台投資的法律適用安排改變,並強調港澳台投資一直參照外商投資法來管理。

王衞星所指台灣於一國兩制下保留的10項特權如下:

1. 政府在中央政府授權下自組行政機構,大陸不派駐台人員,黨政軍系統由台自行管理;同時可派代表參加中央政府。

2. 立法權歸自身立法機關。

3. 有獨立的行政權。

4. 有獨立的司法權。

5. 有外事權,在中央授權下以「中國台北」或「中國台灣」的名義,與各國及國際組織簽訂協議,保持和發展經濟文化關係。

6. 有獨立的防務權,保留軍隊,但以「對大陸不構成威脅」為條件。

7. 有獨立的財政。

8. 有獨立的貨幣制度。

9. 可設關稅分區。

10. 有權簽發「中國台灣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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