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时报讯】前年8.18未经批准集结案判刑,9名被告中有3位为法律界人士,包括李柱铭及吴霭仪为大律师,何俊仁则为律师。法律界狠批他们是知法犯法,不但呼吁市民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更涉嫌长期勾结外国势力。促请相关律师团体尽快展开纪律聆讯,直接“钉牌”。
若然有大律师或律师干犯刑事案而被定罪,大律师公会或律师会将负责研究是否需要将个案交由“大律师纪律审裁组”或“律师纪律审裁组”展开纪律聆讯,视乎罪行性质、案情等决定是否需作出处分。当中处分包括罚款、暂时吊销牌照,甚至最严重的永久吊销执业资格。
执业大律师龚静仪直斥有关被告在法律界出身,竟然教导公众违法,他们利用知名度带头参与非法游行等于“身教”,令公众误以为并无后果。另外,被告以往亦频频到外国会见政要,质疑属勾结外国势力,鉴于种种严重罪行,龚静仪直言应永久吊销他们的执业资格,不要再祸害法律界及市民。
身兼执业大律师的议员容海恩批评有关被告是“中间人”,涉嫌长期勾结外国势力,亦无与其他黑暴分子“割席”,更保持友好关系。她认为有关人士威胁本港法律界的声誉,公会应正视他们知法犯法的行为,展开公平的聆讯,处分亦需反映事件的严重性,避免令人质疑是私相授受。
翻查资料,大律师马浩辉曾因偷取胸围罪成遭法庭罚款,其后大律师公会辖下的大律师纪律审裁组裁定马浩辉行为失当,暂时吊销他的大律师执业资格30个月。(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