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众议院通过废除两法案 剥夺总统宣战权

【熊猫政局】美国拜登周日(27日)下令空袭伊拉克及敍利亚边境地区,被指绕过国会于1973年通过的《战争权力决议案》,没有获得国会授权下发起军事行动。众议院周二(29日)以大比数通过,废除1957年及1991年通过的两项宣战权法案,剥夺总统的宣战权力。有分析指,从法律层面限制总统宣战权的效果有限,总统可透过不少方法规避法律约束,包括反恐及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等。
民主党人、维珍尼亚州众议员斯潘伯格(Abigail Spanberger)提出动议,要求废除《1991年波斯湾战争宣战权法案》。该宣战权法案因应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入侵科威特而提出,授权时任总统老布殊出兵。斯潘伯格表示,动议有助防止未来任何一位总统滥用或扩大权力。
共和党人、密歇根州众议员梅耶尔(Peter Meijer)亦提出动议,要求废除《1957年宣战权法案》。该宣战权法案诞生于冷战时的1957年,目的是抗衡中东地区的共产主义扩张。梅耶尔指,反恐战争证明国会忽视宪法赋予监督战争与和平事务所带来的危险,现在是时候让国会重新对有关问题积极辩论及投票。上述两项议案一同表决,在366票对46票下通过,所有反对票均来自共和党人。
众议院月初亦通过一项决议,废除《2002年伊拉克战争宣战权法案》,但部分共和党议员反对,认为可能助长活跃在伊拉克的亲伊朗民兵组织气焰。跨党派参议院议员亦提出决议,要求废除《1991年波斯湾战争宣战权法案》及《2002年伊拉克战争宣战权法案》,7月将在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表决,参议院多数党领袖舒默已表态支持。
根据《战争权力决议案》,总统在出兵前必须通知国会,未经国会授权或宣战的军事行动,不得在对方领土内停留超过60天,到期后于30天内撤走。在美国国内,总统及国会争夺宣战权由来已久,但总统往往处于强势地位,美国历史上多次对外用兵,只有极少部分经国会宣战,绝大数都是总统先斩后奏,如韩战及越战等,而且事后没有追究责任。
在911恐袭发生后,空前高涨的复仇心理让参众两院几乎一致通过一项联合决议,授权总统对恐怖主义宣战。总统亦可以战争需高度集中权力及方便决策为由,避开国会对宣战权的监督。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则是最终绝招,总统将拥有至少136项权力,包括向海外派兵。

美国众议院通过废除宣战权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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