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局】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周一(4日)一致推翻下級法院裁決,變相裁定前總統特朗普(圖,法新社)不但可以角逐周二在科羅拉多州舉行的共和黨總統初選,還可以在全國各州角逐黨內初選以至11月的總統大選,不會再因國會山莊騷亂中「參與叛亂」指控而被禁止參選。聯邦最高法院解釋,州的權限只限於州職位,而不能限制個人尋求擔任聯邦職位,「尤其是總統」;有「叛亂者禁令」之稱的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下稱「第3款」)只能由國會執行。上訴得直的特朗普隨即在旗下社交平台形容這是「美國的重大勝利」。
聯邦最高法院罕有地在周日更新日程安排,並顯示周一將發布最少一項裁決,結果是趕及「超級星期二」科羅拉多州初選前公布上述裁決。
事緣科羅拉多州有共和黨和獨立選民去年9月興訟,試圖阻止特朗普出現在該州2024年總統大選的初選選票上。他們引用有「叛亂者禁令」之稱的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下稱「第3款」),指特朗普由於涉及2021年1月6日的國會山莊騷亂,因此不具備競選資格。到12月獲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批准,特朗普隨即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
第3款列明,「任何人,凡是曾經以國會議員、合眾國政府官員、州議會議員或任何州的行政或司法官員的身分,宣誓擁護合眾國憲法,而後來從事於顛覆或反叛國家的行為,或給予國家的敵人以協助或方便者,均不得為國會的參議員、眾議員、總統與副總統選舉人,或合眾國政府或任何州政府的任何文職或軍職官員。但國會可由參議院與眾議院各以三分之二的多數表決,撤銷該項限制」。
各州無權阻出任聯邦職位
此案關鍵在於大法官如何解釋第3款。聯邦最高法院的多數意見判辭寫道:「我們的結論是各州可取消個人擔任或嘗試擔任州職位的資格,但按照憲法,各州並無權力就聯邦職位執行第3款,尤其是總統職位……針對聯邦職位持有人和參選人來執行第3款的責任屬於國會而非各州」。
9大法官現意見不合暗湧
惟《衛報》指出,一致裁決背後仍體現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的意見不合暗湧,多數意見書只有首席大法官羅伯茨和4名保守派大法官簽署,但3名自由派大法官則質疑多數意見書指只有國會可以決定是否啟動第3款的主張;唯一沒簽署的保守派大法官、由特朗普任命的巴雷特雖也不盡同意由國會決定的理據,但指法院責任是為全國緊張降溫而非升溫,強調大法官之間的分歧遠沒有裁決一致那麼重要。
(衛報/BBC/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