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賣就禁」法案過首關 TikTok斥踐踏言論自由

【社交网媒】美國眾議院上周六(20日)通過的4項法案中,包括迫使社交平台TikTok「不賣就禁」的爭議法案,要求其中國大陸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一年內將TikTok出售,否則面臨營運禁令,預料這次將迅速獲參議院通過和由總統拜登簽署成法。TikTok同日發聲明,批評法案「踐踏言論自由」。

轉售期限延長至一年

有關TikTok「不賣就禁」的法律是前日交予眾院表決的其一議案中的部分內容。獲眾院通過的法案內容要求字節跳動一年內出售TikTok——比法案最初版本的半年為長;倘若限期內無法出售,華府將禁止境內用戶使用該項社交平台的應用程式,Apple和Google等應用程式商店皆不能提供下載。特朗普時期的前財長梅努欽已透露計劃與一批投資者聯手收購TikTok。

這是美國首次利用立法程序干預單一社交平台的擁有權和營運,再次反映美國政壇對中國科技威脅的跨黨派強硬立場。美歐部分官員一直警告,深受年輕人歡迎的TikTok威脅國家安全。字節跳動一再否認中國政府會逼其交出美國用戶數據,強調營運獨立。中國外交部3月曾批評,美方按缺乏證據的指控來禁止TikTok經營,破壞投資信心和國際經貿秩序,「最終必將反噬美國自身」。

TikTok在眾院通過「不賣就禁」法案後發聲明,斥法案「踐踏1.7億美國用戶的言論自由、摧毁700萬家企業、迫使每年為美國經濟貢獻240億美元的平台關門」。彭博社昨引述知情人士報道,TikTok擬撤換負責游說美國政府的法律總顧問安德森,但TikTok發言人否認。

法案又賦予美國總統權力,將其他由被視為敵對國家所控制的應用程式劃分為國家安全威脅,隨時引發司法爭議。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等公民組織已表明支持TikTok,其他社交平台也反對禁制TikTok,例如擁有X的馬斯克質疑違背言論自由,Signal總裁惠特克也質疑,數據私隱的論點可擴展到其他社交平台。

(法新社/衛報/時代/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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