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長期在網絡詆毁漢族、自稱是滿族後裔的知名網民宋劍仁,在被舉報「國企黨員搞滿獨」後,上月被湖南省地方法院以「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該案相信是《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7月生效以來、首宗高調通報的網絡煽動民族對立判案。《中國民族報》披露,案中「責任落實不力的組織和個人也被追責問責」。
湖南省岳陽市雲溪區法院官網昨(11日)公布,法院在8月26日一審宣判該案,指2020年至2025年期間,宋劍仁註冊多個網絡帳號、創建多個群組,以激起民族之間的仇恨、歧視為目的,利用各民族的來源、歷史、風俗習慣等的不同,使用侮辱、造謠等手段,發表大量挑撥民族關係、煽動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視的錯誤言論。
持續煽動仇恨 公安多次談話未改
宋亦利用自身影響力,多次滋擾、糾纏、惡意舉報他人。公安機關多次對其訓誡、談話教育,其仍不改正。法院提到:「宋劍仁的行為持續時間長,影響範圍廣,造成重大惡劣影響。」認為其行為構成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且情節特別嚴重。鑑於宋如實供述、自願認罪認罰,從寬處罰。
自稱正藍旗 美化針對漢族屠殺案
據眾多網絡「大V」舉報資料,宋劍仁原籍東北,任職中石化湖南岳陽分公司,中共黨員。他自稱滿族正藍旗瓜爾佳氏後裔,使用「紅纓滿洲」「紅隊1927」「盛京滿族」等網名,長期發帖詆毁漢族、攻擊孫中山,對明末清初「揚州十日」、清朝「嘉定三屠」等歷史上針對漢族的屠殺案發表合理化言論,亦在網上舉報洛陽的漢服愛好者。
歌頌偽滿洲國 響應滿清復國組織
他經常傳播偽滿洲國旗幟,歌頌偽滿洲國,響應海外滿清復國組織,組織「正義聯盟」。學者梅新育、習五一等人,近年持續舉報他是「國企黨員搞滿獨」。
法院對宋劍仁判刑依據《刑法》「煽動民族仇恨罪」,據量刑標準屬「情節特別嚴重者」。2013年,喀什地區法院曾以該罪名,判處9名維吾爾族人5至10年徒刑。維權律師浦志強也曾以該罪名被起訴。
國家民委主管的《中國民族報》昨日頭版刊出評論文章《利用網絡煽動民族仇恨必受懲處》,披露案中「責任落實不力的組織和個人也被追責問責」。
文章提到,極少數居心叵測者將互聯網當成輿論飛地,發表破壞民族團結的錯誤言論。「有的大肆宣揚歷史虛無主義,刻意否定中國各民族共締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基本事實,甚至造謠抹黑英雄人物、或為已有定論的歷史負面人物翻案;有的過於強調民族特性,宣揚特定民族血統、文化優越論…….」這些錯誤言行助長錯誤認知,造成民族隔閡和對立,製造社會矛盾。
文章稱,相關部門更應堅持從政治上看待民族工作,「以案為鑑、舉一反三,加強源頭治理,堅決防範破壞民族團結進步的有害信息蔓延傳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