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整三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全国覆盖

  

        图为刚挂牌不久的天津市监察委员会。

  【熊猫时报讯】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随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人大会议选举黄洪燕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至此全面完成了改革试点任务,建立起完整的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北京专家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党对反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

  在总结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全国各地去年10月底推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将换届工作与试点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如期产生监察委员会、选举和任命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

  对象涵盖所有行使公权力者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全部挂牌,为下一步成立国家监察委、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主任、任免国家监察委其他领导成员,构建自上而下的四级监察体系奠定基础,也为出台《国家监察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是中共运用法治思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的实践。

  各省区市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力量,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对象包括各级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企管理人员;公办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管理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等。

  中央纪委研究室有关人士表示,试点确定的六类监察对象,目标清晰明确、全面具体,涵盖了中国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权威性和震慑性。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过勇表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于反腐体制的变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至少有三种意义:首先,改革调整相关机构的反腐职能,加强党对反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次,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全覆盖;第三,反腐败机构利用留置权有利于保护调查对象合法权益。

  期望可达到1+1>2效果

  为确保监委成立后就能迅速开展工作,各地普遍组织开展了对转隶人员和纪检监察幹部的业务培训,推动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真正做到合编、合力、合心,达到「1+1>2」的效果。

  此外,各省区市监察委员会加快建章立制,确保工作有序开局。江苏省监委成立当天,省纪委监委就召开会议研究议事规则、「1+N」制度和省监委文书模板等事项。河南正陆续下发《省监察委係统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省监察委系统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等一系列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方面的制度,为各地监委依法履职提供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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