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建立「随时可以回来」机制 修改《国籍法》提案引关注

  

       图为外籍人士取得俗称中国绿卡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熊猫时报讯】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的一份关于修改《国籍法》的提案引发舆论关注。他建议将《国籍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条款修改为「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若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

  朱征夫认为,国籍已经成为各国争夺人才资源的重要手段,而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也应该为散落在世界各地「同宗同源的同胞」建立一个「随时可以回来」的机制,这样做也能充分体现此次宪法修改对爱国统一战线增加的「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復兴的爱国者」的表述。
近年随着新一波「回国潮」以及对国际人才引进力度的加大,中国舆论对于「单一国籍制」的讨论频繁出现。中国现行《国籍法》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在不少观察者看来,这一规定已经愈来愈不符合中国的发展趋势。

  东南亚华侨遭遇排华屠杀

  朱征夫此前表示,不能把取得外国国籍和不爱国划等号,很多中国人取得外国国籍,可能是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他今年递交的提案,建议将《国籍法》第九条修改为「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若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

  朱征夫解释指,中共建政初期是承认双重国籍,后来变成「一人一籍」与冷战背景有关。东南亚国家当时担忧中共通过华侨「输出革命」,希望中国实行单一国籍,中共基于外交考虑而同意,但失去中国国籍的东南亚华侨最终遭遇几次排华屠杀,「这样的事情今后不能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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