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明年1月引渡聆訊 辯方提分開處理有否雙重犯罪

孟晚舟在加拿大等候引渡聆訊。

【熊猫聚焦华为】加拿大於去年12月應美國要求,拘留中國科技巨企華為太子女孟晚舟,美方指控她違反對伊朗的制裁,尋求將她引渡到美國受審。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於周四(6日)開庭,討論孟晚舟正式引渡聆訊的時間表以及當中的技術問題。法庭確定引渡聆訊明年1月20日開始,預計同年10月至11月審結。孟晚舟今次未有出庭,華為在退庭後發聲明重申,孟晚舟的行為在加國不屬犯法。

代表孟晚舟的律師團隊表示,引渡聆訊最快可在明年1月20日開始,稱其提出的時間表是「最緊湊、最進取」,有望可「破紀錄地」於孟晚舟被捕後2年內審結此案。辯方同時強調美方對孟晚舟的欺詐指控,在加拿大並不構成犯罪,即不能滿足「雙重犯罪(double criminality)」的引渡條件,理據是美方的指控是基於孟晚舟違反了美國對伊朗的制裁而作出,但加拿大並沒有對伊朗作出相關的制裁。辯方要求,把研判孟晚舟有否雙重犯罪與引渡程序分開處理。

控方認為將引渡程序與雙重犯罪分開處理是浪費法庭資源,加拿大司法史上亦無有關先例。控方亦提到,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可在引渡程序中,提交孟沒有雙重犯罪的證據,質疑有關做法是為了拖慢案件進展。

法官最後確定引渡聆訊在明年1月20日開始,也接受辯方安排另行處理孟晚舟有否雙重犯罪的問題,不過法官亦強調辯方不能以雙重犯罪問題拖延審訊,辯方將會在1月20日到24日陳述有關雙重犯罪問題的理據。

華為媒體事務副總裁豪斯(Benjamin Howes)在庭後發4點聲明,首先重申美國對孟晚舟的指控是基於違反對伊朗的制裁,不過加拿大沒有實施此類制裁,因此有關行為在加國不是犯罪,應該立即釋放孟晚舟。

其次他又提到,美國政府提交的證據不足且毫無根據,否認孟晚舟曾經欺詐銀行,以隱瞞Skycom在伊朗業務來往,而涉事銀行亦知悉華為與Skycom的關係。

聲明的第3點提及,加拿大的執法人員於去年12月1日拘捕孟晚舟的行動中,嚴重地濫用程序、違反加拿大憲法,及侵犯孟的權利。最後一點指出,孟晚舟的律師團隊相信,美國總統特朗普出於政治與金融上的考慮針對華為,而非出自法治,所以會申請中止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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