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新規定 中國外交官晤美官員學者要事先通知

美國國務院周三發出新規定。(互聯網)
【熊貓政局】美國政府從周三(16日)起,要求駐美中國外交人員在會見美國官員和教育機構人員之前,要事先知會國務院。惟中國駐美大使館隨即在社交網反駁,中方從未對美國駐華外交官作出類似限制,而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亦指出,前美國駐華大使鮑卡斯(Max Baucus)在華任職3年間,訪問了中國所有省份,相反他自己在美國6年半,卻一直未能踏遍美國的每一個州。
美國國務院官員解釋,由於駐華美國外交人員要遵守類似的規定,是以美方作出相關回應,但規定沒有中國般嚴格:駐美中國外交人員在會見美方人員時,只需作出知會而並不須要獲得國務院許可;相對地,駐華美國外交人員與中方人員見面時,則要獲得中國政府的准許。
美國的新政策涵蓋中國外交人員與美國的國家、地方和市政府代表的所有會晤,亦涵蓋所有對公立或私營教育及研究機構的探訪,包括在美國本土或其領地的國家實驗室。
有美國國務院高官透露,美方就外交人員約晤中方官員及各界人士須事先向中國政府申請一事,多年來一直有作出投訴,但中方一直沒有回應,約晤申請也往往遭到拒絕。另有美國官員聲稱,新規例與中國貿易戰並無關係。
中國駐美大使館周四(17日)在Twitter上發聲明回應,美國務院對中國外交官施加的最新限制違反了《維也納公約》。到目前為止,中方並沒有對美國駐華外交官提出類似要求。大使館又提到,在互惠方面,美國駐中國的外交人員遠遠多於中國駐美的外交人員。僅2018年,美外交官就對中國高校進行了160多次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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