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欧阳娜娜 想想张惠妹

 

【熊猫时报讯】台湾艺人欧阳娜娜、张绍涵在大陆国庆晚会合唱,遭台湾部分网友围攻,政府相关部门更是搬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扬言处罚。4年前蔡总统在当选总统的胜选之夜说:“只要我当总统的一天,我会努力,让我的国民,没有一个人必须为他们的认同道歉。”但4年过去,个人表达认同的自由不进反退,不仅没有更受他人尊重,甚至还可能遭政府处罚。

能容忍自己不喜欢的言论,才有资格称作包容。今天不管欧阳娜娜是基于演艺事业的利益,或是内心真的认同自己是中国人,这都是个人的选择与自由。你可以不喜欢她,你更可以讨厌她,但是你不能用公权力禁制她的认同,更不能用法律处罚她的认同。这样做不会让社会更民主、更自由,只会彰显执政者与独裁的距离。

张惠妹2000年在阿扁就职时唱国歌遭对岸封杀,台湾民众对此感到不舍,但同样是唱歌,蔡政府却准备对欧阳娜娜开罚,政治干预艺人演出的程度恐怕犹有过之。捷克议长日前率团到台湾访问,他在国会演说时称自己是台湾人,受到台湾高度赞扬,难道他的国家就会因此而质疑他的政治忠诚?况且欧阳娜娜的认同与表态,不会对国家安全构成什么威胁,如果以国家安全为由而加以处罚,是滥用了国家安全的大帽子。用大炮打小鸟,尤其用政治力量去干预个人的思想、信仰与认同,这些都不是真正民主国家可以想像的事。

艺人登台合唱,不管是不是其国庆场合,也不论张绍涵唱的〈守护〉一曲政治性不若〈我的祖国〉敏感,都包含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之1第1项“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为”而可以处罚的范围之中。难怪有人讽刺这部法律已成为两岸人民“切断”关系条例。这些条文相当抽象且无边无际,罚与不罚,全由政府说了算;政府在两岸之间帮不上忙也就罢了,如今反而成为台湾民众动辄得咎的顾忌所在,不等于把台湾人往对岸推吗?

今天连挺欧阳娜娜演出自由的艺人都被围剿,难道所有台湾的艺人都必须把政治摆第一位,先公开强调“我爱台湾”、“Taiwan No.1”才能生存吗?当社会氛围要求如此作为时,这又与大陆网友时时要检视台湾艺人的政治忠诚,有何不同?

大家耳熟能详北风与太阳的故事,当你拿着法律、仇恨当武器,想要用权力来控制一切的时候,结果往往只会适得其反。民主与自由之所以让人向往,不是在于它能制定出滴水不漏的法律,更不是以牙还牙的仇恨报复,而是在于它能提供让人性自由发展的空间。如果台湾民众是因为不民主、不自由而反中的话,难道不该警惕自己不要成为自己所讨厌的人?

来源:联合早报

作者:黎家维

(作者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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