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男友入緬甸園區 閩少女賺10萬遊泰

【今日点击】廣東19歲黃姓男子今年2月被17歲同居女友小周以10萬元(人民幣,下同)賣至緬甸電詐園區,遭受毒打、被迫打電話詐騙,4個月後由家人付35萬元贖回。涉案女友得手後豪遊泰國,回國即被警方拘捕,該案近期將開審。

受害者小黃是湛江人,一家在廣州生活。《瀟湘晨報》周日(17日)引述其姐黃女士表示,弟弟與女友小周去年在桌球廳認識,後成為情侶同居。黃女士形容小周「穿得很性感,用的都是大牌」。小周自稱是福建人,父母是幹部,在各地有投資。

女方稱有家族生意 騙一同赴緬

兩人在一起後,小周不停「洗腦」小黃,說自己家族在緬甸有生意,希望小黃與她一起去工作。今年2月2日,小黃瞞着家人與小周一同去泰國曼谷。兩人抵達泰緬邊境後,小周謊稱去接別人,小黃隨即被持槍人員沒收護照及手機,直接押到緬甸「凱旋園區」。其間小黃接到手機才有機會發消息通知家人,家人迅速報警。

小黃入凱旋園區後,被剃頭髮,園區人員逼他電騙,業績不達標要關「小黑屋」,受毒打。主管稱,小黃是花10萬元從小周買來的,必須在園區創造業績。小黃每天要工作16至20小時,園區看管者常用鐵棍打他的腰,扯他耳朵,飯也吃不飽。在高強度折磨下,小黃瘦了幾十斤,耳朵被打到失聰。

後來小黃騙不到人,園區人員告訴他要賠錢才能回家。最後在緬甸潮汕商會幫助下,小黃家人最終賠付35萬元,他在今年6月回國。

拐賣罪未涵成年男 律師:法律空白

小周賣掉小黃後,在泰國玩了10天,回國後被警方拘捕。黃女士表示,目前小周涉嫌詐騙罪,面臨檢察機關公訴,案件近期將開審,他們全家人希望小周受法律嚴懲。

《三湘都市報》引述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律師謝博洪表示,小周行為實質是跨國人口販賣,但中國刑法中「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受害者未涵蓋成年男性,法律存在空白。小周雖然不構成拐賣,但是她明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把小黃賣進電詐園區,小黃可能面臨身體傷害,小周從主觀意願上追求該情况發生,其行為涉嫌非法拘禁罪或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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