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立法清零無人機 300公里內禁飛 11月15日實施 全域禁存禁運

【中华】首都核心區發生輕型飛機撞擊「中國尊」事件之後,北京修訂法律全面禁止民間無人機,自11月15日起實施的新規進一步確立「全域禁存」原則,除少數經公安批准的特殊情况,任何人禁止在北京持有無人機。另外,首都禁飛區將於9月20日啟用。

原本的《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今年3月出台、5月正式實施,切斷北京新增無人機的可能,對已有的無人機則實行全面實名登記制度。僅過去半年,當局又推出更嚴格的法規,實行全面清零。據《北京日報》昨天報道,北京人大常委會本月11日開會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北京市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規定》,在原有管理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嚴密管控舉措,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全域對無人機實行全面禁飛、禁存、禁運。

提供回購回收寄出3渠道

當局要求北京市民在新規實施前完成對現有已登記的無人機的處置。除了將無人機自行携帶離開京,還提供現場回購、報廢回收、寄遞出京3種處置渠道,並提供一定經濟補貼。對10月31日前到指定機構完成回購者補貼成交價30%,上限3000元(人民幣,下同)/台;11月1日至14日完成回購者補貼成交價15%,上限1500元/台。對10月31日前完成報廢者補貼200元/台;11月1日至14日完成報廢者補貼100元/台。市民可於11月14日或之選擇郵政EMS免費將無人機寄出北京。

11月15日前處理可獲補貼

官方強調,新規確立「全域禁存」原則,所有單位、個人,除法規另有規定外,不得在京設立無人駕駛航空器倉庫或臨時存放點等存儲場所,須在新規11月15日實施前將已在京存儲的設備轉移至京外。公安機關將嚴格依規開展巡查檢查,對逾期未完成轉移出京、違規私存的行為,嚴格依法查處。依照新規,違法在京持有無人機的個人可處以最高5000元罰款,單位最高罰5萬元,面臨治安管理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首都禁飛區9月20日啟用

據《中國民航報》報道,當局將在首都及周邊地區劃設禁飛區,自9月20日啟用,對除民航航班、應急救援等以外的部分飛行活動進行限制。網傳一份民航華北空管局文件顯示,首都禁飛區覆蓋以天安門一帶為中心半徑300公里範圍;航空器進入首都禁飛區內必須服從空防管控指令,必要時接受空中安全查證。

今年6月26日傍晚,一架輕型運動飛機偏離航線,撞擊俗稱「中國尊」的北京第一高樓中信大廈,造成機師死亡,另有13人受傷。事件餘波不斷,小飛機所屬駕校被停業、機場被註銷備案,全國各地通用航空停飛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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