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被美国政府指定为制裁对象的中国鸿祥产业开发和马晓红(45岁,女)董事长等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和香港等地设立了22家只存在文件上的皮包子公司,为被列为制裁对象的朝鲜光鲜银行进行“美元洗钱”。22家子公司发挥中介人作用,以新加坡等第三国公司~朝鲜公司(朝鲜光鲜银行提供贷款的非制裁对象)~朝鲜光鲜银行等顺序进行美元交易。这意味着这些子公司担任了洗钱窗口的角色,让无法进行美元交易的朝鲜光鲜银行可以进行交易。经过这一过程的美元交易量仅通过至今掌握的鸿翔25个子公司的账户在2009年~2015年就达到了1.1亿美元(约合1214亿美元)。
美国法务部以涉嫌洗钱等嫌疑对鸿祥提交了32页的起诉书,美国财政部为查封鸿祥的账户而向新泽西地方法院提交了54页的民事诉讼诉状。《中央日报》10月3日对上述两项资料进行分析得出了上述结果。这是首次爆出鸿祥参与对朝非法交易的具体手法。
据起诉书称,鸿祥2011年12月~2012年1月利用两家子公司,在朝鲜A公司、中国和新加坡公司之间达成了两项3000吨肥料的贸易。鸿祥在向朝鲜的A公司代表发送的电邮中写道,“据合约规定,需要朝鲜光鲜银行(提供贷款)的保证书”。这就意味着实际购买人是朝鲜光鲜银行。肥料分两次分别从中国青岛港和大连港运输到了朝鲜南浦港。
朝鲜A公司向鸿祥汇款约329万美元(每吨为550美元),鸿祥向第三国肥料销售公司汇款约255万美元(每吨425美元)。鸿祥通过该交易获得的利润达到了75万美元。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特搜队员——布莱尔·格林(音)在起诉书中写道,“鸿祥获得了相当于合约金额22%的利润。就其间的犯罪调查经验来看,若代替顾客进行非法交易,企业们经常会获得巨额费用,以此来承担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