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现「港独」标语 前大律师公会主席斥做法幼稚

  

      【熊猫时报讯】大专院校校园近日出现「港独」标语,前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表示,所有的自由和权利都有规范和界线。她认为,有人把话说至「最尽、最刻薄」,甚至挑战国家主权,以证明自己享有自由,是十分幼稚的做法,社会亦须为其付出代价。她更直指张贴「港独」标语,有可能触反《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

  只会造成对立不安

  谭允芝昨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她批评,部分人将说话说得最刻薄,挑战国家主权,测试法律底线,证明自己享有自由,是幼稚的做法,对香港并无好处,只会造成对立和不安。她又认为,大学校园理应提供平静的环境,让师生进行学术讨论,她亦认为校园应该有自由,讨论不同的政治思维,包括「港独」,但并不代表要到处展示标语,冒犯他人,她对校园现时要花费时间处理问题,而不是追求知识,感到很可惜。

  对于社会有声音指可引用《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及第10条的煽动相关罪,处理鼓吹「港独」行为,谭允芝称,在校园内鼓吹「港独」,不一定受学术自由保护。被问到在校园内挂「港独」横额会否触犯法例,谭允芝说「有可能」,但要视乎横额煽动「港独」的程度。另外她指出,香港比较有持平态度的人,包括她自己,亦不想看到学生领袖入狱,但她绝不认同有指大律师公会「亲共」等情绪化的说法。

  或许触及刑事条例

  谭允芝又表示,早前上诉庭考虑到示威者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是有预谋的突击,很可能构成危险,才改判示威者入狱,这些案情不应忽略。她认为判刑证明律政司覆核刑期的决定正确,反对覆核的人士应该反思是否失职或失去判断力,但现时社会反而要求作出正确决定的人解释,是对错焦点。

  至于政务司司长张建宗表示,10大校长重申「港独」是违反《基本法》的声明,信息清晰及正确,言论自由有底线,「港独」完全违法,更损害国家的完整性及挑战国家主权。他又指斥用言论自由钻空子鼓吹「港独」,是绝不容许。他希望民主墙风波能事件能妥善处理,并早日告一段落,又强调香港仍拥有言论自由。

  12院校学生会发声明

  另外,12间大专院校学生会昨天发表联合声明称,即使校方不支持「港独」,但大学师生享有言论自由,讨论「港独」绝无不可。联署的学生会,包括包括城市大学、恒生管理学院、浸会大学、科技大学、岭南大学、珠海学院、高等教育科技学院、教育大学、香港大学、公开大学、树仁大学、中文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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