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适用时节及可参观内容 解放军军营开放专法规范

驻澳门部队举行军营开放活动。

  【熊猫时报讯】经过两年时间制定,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正式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营开放办法》,以专法形式规范军营开放工作。《办法》规定,经批准可组织开放日的军营可在国庆节、建军节等时机向社会开放,开放对象主要面向中国公民,未经批准不得向外国人开放。至于包括驻港、澳部队在内的解放军驻外部队军营按有关规定执行。

  据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营开放办法》从2015年1月开始起草,歷时两年多时间,期间徵求14个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军队各大单位,试点任务和驻港驻澳部队,以及部分省地方党委、政府的意见,并经军委研究审核。该《办法》对军营向社会开放的组织领导、审批程序和权限、开放时机、开放内容等作明确规范。

  可公开训练课目与武器装备

  《办法》规定,驻大中城市市区或郊区的师、旅、团级单位及具有独立营区的建制营、连级单位,经批准可以组织军营向社会开放。军营开放明确在国庆节、建军节、国际劳动节、全民国防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军兵种成立纪念日等时机,经批准的军营开放单位亦可根据驻地国防教育工作需要组织开放。

  对于具体哪些军营和内容能开放、哪些不能开放,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这些都应先由军队按照程序逐级研究确定。经批准的军营开放单位在每年12月份拟制下一年度军营开放计划。据介绍,《办法》明确,军营开放的内容包括:军史馆、荣誉室等场所,部队可以公开的军事训练课目和武器装备,基层官兵学习、生活、文化活动等设施。

  未经批准不得向外国人开放

  相关负责人又指出,军营向社会开放是发挥军队资源和优势配合地方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形式,国防教育的对象就是军营开放的对象。《办法》规定军营开放主要面向中国公民;除经批准可以向外国人开放的单位外,其他单位不得向外国人开放。解放军驻海外部队、驻港、澳部队军营开放,以及对外开放单位执行迎外任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据介绍,规范军营开放工作是发挥军队资源和优势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发展的现实要求。对于用解放军优良传统和先进军事文化教育熏陶广大幹部群众,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展示解放军良好形象、宣传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客观需要。驻港驻澳部队连续多年组织军营向港澳居民开放,受到普遍欢迎。实践证明,军营向社会开放可增进军政军民关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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