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时报讯】2014年违法占领行动期间,包括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等20人涉嫌违反法庭禁制令,阻挠清理旺角弥敦道的占领区,事后被律政司控告刑事藐视法庭罪。黄之锋及岑敖晖等11人早前已认罪,而包括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在内的9名人士则不认罪。今日(13日)适逢是黄之锋生日,法官于下午2时半宣读判词,全部被告罪成。法官宣判后,众被告庭上表现平静,岑敖晖则神情呆滞。
法官指,律政司司长只需证明逗留在禁制令范围的每名答辩人都是有意图逗留在该处,以及他们逗留的行为本身可能损害或干扰司法工作的妥善执行。至于他们事实上有没有阻碍或干扰负责清除障碍物的人员,并非法律要求律政司证明的一部分。但如果他们事实上曾阻碍或干扰清除障碍物,此举更必然触犯刑事藐视法庭。
另外,对于辩方辩称仅仅身处现场只是民事藐视法庭,法官表示不同意,指辩方漠视促致法庭颁下禁制令的情况,本地传媒已广泛报导禁制令的法律程序、前一天的清场行动、打算在当日清场等,以及执达主任屡次警告人群应马上离开禁制令的范围。法官审视证据后,逐一裁定9名不认罪的被告刑事藐视法庭罪成。
辩方律师称,想查看判案理由,特别是黄之锋有其他刑期在身,冀可于下周才为被告求情。法官表示,会给予律师时间,但因他正处理一宗审期较长的案件,难以抽出时间,可能要等该案审讯完结,或未能迁就到所有律师的空档,可能需要分开听不同被告求情。辩方建议本月31日进行求情,但法官称不知另一宗案件甚么时候会完结,一旦知道会透过书记通知律师。而案件讼费会留待判刑时处理。
于下午约2时15分,岑敖晖在支持者陪同下抵达高等法院。岑指,其律师已通知他,今日应只宣布裁决,未有判刑,但已有心理准备被还押及入狱,相信今次的刑期应没有早前的案件重,故不太担心。至下午2时半,黄之锋和黄浩铭被带入犯人栏,两人神情轻松,更有旁听人士向黄之锋讲生日快乐,黄之锋回应“多谢”。
散庭时,众被告可自行离开,而正服刑的黄之锋及黄浩铭则由惩教人员押离。庭外有人唱生日歌,黄之锋听到后大叫多谢,而黄浩铭则向其他被告称“迟啲到你哋入嚟”。
其馀17名被告当中,另有9人已先后认罪,包括周蕴莹、朱纬囵、张启盺、马宝钧、张启康、蔡达诚、司徒子朗、黄丽蕴及杨浩华,选择不认罪的8人则包括朱佩欣、郭阳煜、赵志深、陈宝莹、关兆宏、熊卓伦、冯启禧及麦盈湘。
案情指,当时受占中、占旺影响的士小巴团体及大厦业主分别入禀成功申请禁制令清场,于2014年11月26日,执达吏及警察按高院命令清理弥敦道时,涉案20名被告被指违抗法庭命令占路不走而被控藐视法庭。
(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