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破跨境电骗案拘51人 台湾人为骨幹 专骗内地人

  

警方日前从柬埔寨押回28名电骗疑犯。

      【熊猫时报讯】台湾电骗集团海外犯罪屡禁不止。在肯尼亚被捕的台籍诈骗犯前日刚在北京获刑之际,韩国警方当晚再破获一个以台湾人为骨幹的诈骗集团,行动中拘捕51人并一批犯案工具。据韩国警方初步了解,诈骗对象以大陆人为主,也有台湾民众。据悉,今次是韩国境内首次破获外国人设置电话诈骗机房。

  据韩国媒体报道,涉案骗集团人员以台籍为主,嫌犯在济州岛租用两栋别墅,设置有数十部电话,诈骗集团成员数十人都住在别墅内,他们利用电话跨海向中国大陆民众骗取金钱。韩国警方出动120名包括消防局、移民局与警察在内的人员包围了两栋别墅,冲进屋内时嫌犯还试图消灭资料,遭警方及时制止,详细的案情与犯罪细节正在调查中。

  台湾警方追查扩大侦办

  台湾之前已有多名诈骗车手在韩国落网,但今次是韩国境内首次破获外国人设置电话诈骗机房,韩国警方正在调查犯罪事实、受害规模。据悉,韩国警方是接到台湾刑事局情资才作出行动。经初步了解,诈骗对象以大陆人为主,也有台湾民众。台湾刑事局表示,台湾警方已经展开追查,将透过管道取得韩国警方相关侦查证据,扩大侦办。

  内地要求按「一中」原则

  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被问及有关消息时指出,中国驻济州总领事馆已联繫韩国警方,进一步了解情况,核实涉案人员身份。她又重申,大陆一贯要求中国的建交国按照「一个中国」原则处理涉台问题,但就避谈会否争取引渡此案疑犯回大陆受审。据悉,中韩缔有刑事司法协助以及引渡条约,两项条约分别于2000年3月及2002年4月生效。

  在此案曝光之前,北京法院前日刚分别宣判肯尼亚电骗案的44名台湾籍,其中两名主犯张凯闵、林金德被重判有期徒刑15年,其余被告分别判1年9个月至14年不等刑罚。据台湾官方统计,大陆警方过去一年半以来已从肯尼亚、马来西亚等国引渡288名台籍诈骗疑犯至大陆。北京方面主张,电骗受害人若在大陆,大陆按照属地原则拥有司法管辖权。

      另讯:

      天津市第一中院22日对被告人张东华、游正权、余洋等11人在境外利用网络设备对境内居民实施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张东华、游正权、余洋等人2年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是天津警方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并依照中国与老挝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与老挝警方共同侦破的跨国犯罪案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东华2015年3月初组织被告人游正权、余洋、张国东、杨雷、黄旭(小)、郑耀权、黄旭(大)到印尼峇里岛,参加了台湾籍人员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该诈骗集团同年3月10日至3月27日在峇里岛一别墅内,使用软件模拟国内银行和司法机关办公电话,先后骗取16人共计101万人民币。

  骗取43人共105万人币

  张东华去年3月26日至6月17日再次组织游正权、余洋、张国东、杨雷、黄旭(小)、郑耀权、黄旭(大)、罗国平、龙思、王慧等多人组成诈骗团伙,在老挝万象市佔塔武里县一平房内,模拟的社保局、银行、公安局的电话,诱使被害人将银行卡内钱款转入该诈骗团伙提供的银行帐户,先后骗取43人共计105万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东华等11人以非法佔有为目的,採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中张东华等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王慧诈骗数额巨大。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东华是主犯,其他被告人是从犯,依法分别予以处罚。鑑于被告人当庭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有坦白情节,可酌予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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