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若簽和平協議須經公投

【熊貓時報訊】國民黨主席吳敦義與立委王金平近日力推兩岸和平協議主張,而台灣的「行政院」周一則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提出修訂《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進行兩岸簽署和平協議,須先經台灣人民公投決定,並列為「立法院」本會期最優先法案,被指是有意阻擋藍營主張。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昨在「立法院」五度表明,修法都是因吳敦義提出未來或赴大陸洽談和平協議。

吳敦義日前表示,若國民黨重新執政,將與對岸簽訂兩岸「和平協議」。民進黨對此批評,兩岸和平協議不應是吳訪問北京或贏得國民黨總統初選的通關密語;陸委會也表示在未達共識前不會推動。「行政院」周一日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討論「立法院」新會期優先法案,將「保台、強台、回應民意重大議題」三大類法案列為最優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列為其中。

吳敦義或赴陸洽談

若法案通過,未來進行兩岸簽署和平協議前,須先經台灣人民公投決定。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指出,此次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是為保衛台灣,希望兩岸進行任何協議前,內容須由台灣2,300萬人決定,而協議內容更必須經過公投程序,以獲得大部分台灣人民支持。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昨出席立法院會備詢前被問到修兩岸關係條例審查門檻,是否是為擋國民黨時,他五度表明這次修法就是因吳敦義,指吳上周提出如當選會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跟對岸洽談和平協議,而由於兩岸政治議題須高度社會共識,既然吳敦義拋出這個議題,就應把整個門檻拉高,讓整個社會有高度共識才可行,不然只是徒增困擾。

他又指出,過去雖有政治議題的談判,但監督機制很弱,加上過去也提過要有強力的監督機制,以及「總統」蔡英文元旦提及的四個必須與三個防護網,第三個防護網也就是在談監督機制。他又說,兩岸政治性議題需社會高度共識,不能像過去前立委張慶忠的半秒鐘通過,這樣會引起社會爭議,因此如要談政治議題,要由「行政院」提出談判計劃,「立法院」三分之二同意才可去談。

題圖: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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