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聚焦中美】對外資開放不足是中美貿易戰的成因之一,中國官方20日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遲」原則,再提出11項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在中美經貿磋商復談前夕,試圖緩解外界的批評聲浪與壓力,其中包括將原定於2021年取消證券、基金管理、期貨、人身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限制,提前一年到2020年實施。
對於上述開放措施,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外資股比放寬至51%的政策已經實施,證監會已核准設立四家外資控股的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不少外資機構對加大對中國投資、參與中國資本市場建設發展表達積極的意願。
該負責人說,經過近30年發展,中國證券、基金和期貨行業已取得長足進步,透過擴大行業開放,鼓勵良性競爭,持續增強實力,有利於營造良好的市場生態和營商環境。
實際上,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7月2日在達沃斯論壇開幕致辭時,已透露上述提前一年開放的時間表。
對於開放外資機構獲得銀行間債券市場A類主承銷牌照,人行有關負責官員表示,目前已有六家外資銀行取得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B類主承銷和承銷業務資格。
官員說,進一步開放後,有助於進一步豐富外資機構服務中國國內實體經濟的手段,提升其參與中國經濟發展的廣度與深度,有助於為中國境內企業發債融資引入更多境外投資需求,為實體經濟融通資金、降低成本提供助益,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至於11項金融開放措施當中的「放寬外資保險公司准入條件,取消30年經營年限要求」,銀保監會發言人表示,這為具有經營特色和專長但經營年限不足的外國保險公司創造條件,有利進一步豐富中國保險市場主體和保險專業服務,促進保險業高品質發展。
這位發言人表示,允許境外資產管理機構與中資銀行或保險公司的子公司,合資設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財公司,前期可採取試點方式,優先支持國外市場公認的成熟穩健財富管理機構進入,既可全部募集人民幣資金,也可募集部分外幣長期資金。
同時,現有中資銀行和保險公司資管子公司,可以與其參股的外方理財公司形成互補,適度錯位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