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供電」 燃煤電價擴大市場化 准工商業用電加價 對高能耗企業加幅「不設限」

【中华】最嚴峻的限電潮席捲全國20多省後,內地宣布推動燃煤電力市場化改革,並允許工商業用電加價。國家發改委昨日宣布,燃煤發電的售價逐步放開限制,要按「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市場交易價升幅限制,由以往最多升一成,擴至兩成,高能耗企業的交易電價則取消加幅上限。發改委稱,今次是電力市場化改革重要一步,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有助保障電力供應。

原半計劃半市場 發電蝕錢

中國目前的電力體制屬「半計劃、半市場」,即各省的煤電廠向供電企業出售的電量(即上網電量),一部分執行政府定價,另一部分屬市場交易價。在工商業購電方面,則分為按市場定價,以及執行政府制定的目錄銷售價(政府定價)。不過由於中國的煤炭價格是市場定價,導致現時煤價高企下,出現發電廠「每發一度電都要蝕錢」的情况,發電誘因不足。「市場煤」「計劃電」價格的不協調,被認為今次供電不足的一大成因。

國家發改委昨發布《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其中在發電側方面,要求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的上網電價(即賣給電網的價格),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且按「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價格機制。在用電側方面,過往「半市場、半定價」的工商業用戶群體,亦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工商業用戶要按市場價格購電,取消目錄銷售電價。

價格上下限同擴 民用價不變

《通知》要求,交易價格浮動空間,由過往上限10%、下限15%,放寬至上下限20%;高耗能企業市場則不設上限。而居民、農民、公益性用電不受影響,保持現行水平。有關措施將於周五起實施。

新華社報道,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彭紹宗稱,政策實施後,電價更靈活反映電力供需和成本變化,「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激勵企業增加電力供應,抑制不合理電力需求,改善電力供求狀况」。

彭稱,目前已有約70%的燃煤發電電量參與電力市場,今次改革明確推動其餘30%進入市場;工商業用電方面,44%已參與市場形成用電價格,現時提出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按市場價格購電,取消目錄銷售電價。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形容,政策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漲」的市場化電價機制,有利進一步理順煤電關係,緩解電廠經營困難。

內地去年起推動燃煤發電「基準價+上下浮動」市場化價格機制,列明要確保「工商業平均電價只降不升」。今次放開管制,意味着允許全國工商業用電加價。在今次限電潮下,多地早前已放鬆電力價格彈性機制,寧夏、上海、山東、廣東等地紛紛允許「上網電價」上浮。

稱不影響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彭紹宗又指,改革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無直接影響,但會推高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措施有助改善電力供求狀况,「總體上有利物價穩定」。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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