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案判决前释法 梁爱诗指唔怕一万怕万一

     

  【熊猫时报讯】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就《基本法》第104条,关于宣誓的条文释法。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今早出席电台节目时,批评青年新政两名议员游蕙祯及梁颂恒在立法会的严肃场合,不按誓词宣誓,甚至侮辱国家和国民是不可以接受,强调中央有责任维护国家主权,如果不採取行动,将令人质疑新疆和西藏人大会议内,是否可以同样宣扬独立,中央不对港独问题表态难以向国民交代。

  她又解释,如果香港法院未有按《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就宣誓的司法覆核案作出裁决,人大常委会之后才释法及推翻法院裁决,可能带来更大衝击,现在是「唔怕一万,只怕万一」,相信人大经考虑后决定在这个时候释法,可以更清晰规定宣誓要求,及未有依法宣誓的后果。她坦言,原本认为事件可交由香港法庭解决,但听取各方意见后,认为有必要释法。

  她表示,释法将针对《基本法》第104条,有关条文目前未有说明议员不依法宣誓的后果,但《宣誓及声明条例》已交代不依法宣誓会丧失议席,为免有人不理解,人大释法将有关条文讲得更清晰是件好事,若释法讲明监誓人的权力也有助减少日后争拗。

  梁又不认同人大释法会破坏法治及「一国两制」,因国家宪法和《基本法》均列明人大常委会有释法权,毋须香港法院提请,也可以自行解释《基本法》,又指国家统一是「一国两制」的底线,更反问是青年新政议员的行为,或是释法对法治的损害更大。

  对于政府入禀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被指破坏三权分立,她认为很多人误解三权分立,指三权有独立的权力,但并非绝对,不代表司法机关不可裁决立法会有否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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