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大厦
【熊猫时报讯】山东聊城于欢故意伤害一案,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于3月26日权威发布称「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
于是有人由此提出了一个疑问:为什麽最高人民检察院宣布介入,但最高人民法院却按兵不动?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方圆》杂志微信公众号28日道出箇中原委:法院系统依托审级制度保证审理的公正性,中国四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保持相对独立,上级法院非因法定原因不能干预下级法院正在办理的案件,否则审级制度就会形同虚设。
那麽为什麽最高检却可以在案件二审期间介入呢?最高检能够在此阶段介入的真正原因是「检察一体化」原则。这一原则是指中国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整体对外独立行使检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