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圣约翰学院干事选举 爆下体滴蜡丑闻 港大:正调查涉欺凌事件

  

  【熊猫时报讯】香港大学近年风波不绝,近日有网传圣约翰学院来届干事会选举,有参选人的下体遭人滴蜡。有退选干事发文指,参选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欺凌、人身攻击及恐吓,更有约20人向其中一名参选人的下体滴蜡。香港大学回覆指,校方正就一宗涉嫌欺凌事件展开全面调查,目前正向涉及事件的同学及目击者查证,如发现有同学行为不当,会作适当处分。

  现时香港大学圣约翰学院进行干事会选举,2日「薄扶林速报」网页引述退选干事发文指,上月20日,约20人突闯入一名参选人的房间,向其下体滴蜡。有指滴蜡行为是该楼层「传统」,事件在学院内引起同学激烈讨论。

  该退选干事又指,参选过程中遭不同程度欺凌、人身攻击,甚至匿名恐吓,自觉没能力亦不适合以学生会身分带领学院,因而退选。

  香港大学发言人回覆查询指,圣约翰学院正就一宗涉嫌欺凌事件展开全面调查,目前正向涉及事件的同学及目击者查证具体情况,并向受影响同学提供支援及辅助。而学院的调查旨在查清实况,如发现有同学行为不当,会作出适当处分。圣约翰学院一向重视同学的品格和操守,尊重并视同学作为成年人,与此同时其必须对自己的行事后果负责。

  该参选内阁的Facebook专页St. John’s College – The New
Era,曾于上月30日发文称,连日来发生不愉快事件,令多名内阁成员自觉不是领导圣约翰学院的合适人员,选择退选来年学生会,馀下4名内阁成员将继续进行选举投票,但不论结果如何,都会集体总辞,变相发动公投,借此机会检视学生对学院改革方向的看法。不过有网民留言批评指:「区区一个宿舍学生会,其实唔使搅到咁麻烦,选就选,退就退,唔使又集体辞职又变相公投。」

  滴蜡等方式伤害其身体 或可告侵害人身罪

  大律师陆伟雄指,若当事人在非自愿情况下,遭到他人以滴蜡等方式伤害其身体,已属「伤人行为」,当事人可报警求助,交由警方调查是否涉刑事成分。他续指,一旦控以伤人罪,将视乎当事人伤势决定判罚。

  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 第29条
「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导致火药爆炸等或淋泼腐蚀性液体」,任何人意图使任何人烧伤、受残害、外貌毁损、成为伤残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包括在任何地方放置或摆放,或对准或向任何人投掷、淋泼或以其他方式施用腐蚀性液体或任何破坏性、爆炸性物品,不论是否对任何人身体造成损伤,均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终身监禁。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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