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太子爷行贿等多项罪名成立 判监5年

  

      李在镕行贿等多项罪名成立被判入狱。

  【熊猫时报讯】三星集团太子爷、副主席李在镕的行贿案,南韩法院周五(25日)作出判决。南韩法院指,认定李在镕为权力接班三星,贿赂南韩前总统朴槿惠,裁定他贿赂、贪污、隐瞒犯罪所得、作伪证及非法转让海外资产等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5年。李在镕的代表律师表明,会就裁决上诉。

  法官表示,虽然李在镕在与朴槿惠见面期间,未有直接索求利益,但却透过行贿换取政府批准两间子公司合并,以巩固自己在三星内的地位;他又涉嫌向朴槿惠密友崔顺实控制的两个基金会注资,以培养马术选手的名义,向崔顺实女儿提供资金,所挪用金额高达64亿韩元(约4.4千万港元)。除李在镕外,另外两名三星高层亦分别入狱4年。

  首尔大学经济学教授朴尚寅(Park
Sangin,音译)指,南韩民间有“财阀犯罪‘3-5法’、即重判3年、缓刑5年,最后被特赦不用坐监”的说法。如李在镕父亲李建熙曾因逃税获罪,但法官指其为“爱国商人”而判3年缓刑,2009年再获时任总统李明博颁布特赦。

  南韩三星集团太子爷李在镕涉嫌行贿前总统朴槿惠,以换取行益案件周五判刑,他被判处监禁5年。记者专访中大全球研究课程助理讲师锺乐伟先生,他认为李在镕判囚将对南韩政商界会有一个指标作用,亦显示新政府“大刀阔斧”,改变财阀当政局面的决心。

  锺乐伟表示,多年来南韩商界屡次爆出透过政治人物获益,今次判刑会有指标作用。他指出,判刑凸显文在寅的新政府锐意改变南韩多年来的政商勾结情况,不再轻判任何财阀人士。新政府惩罚财阀高层人物亦有回应选举时的承诺,符合社会对政商勾结的厌倦。

  另外,锺乐伟称南韩仍有不少财阀涉及贪污的案件未有判决,李在镕案件对商界将会是一个大警惕,同时传达亦向商界清晰讯息,新政府明显不会再纵容任何政商界间的贪腐行为。

(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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