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辟谣平台372家网警入驻 新浪征千名监督员

  【熊猫新闻】熊猫时报网络记者中国报道,随着中国网络新规在10月1日开始实施,各网络平台已经开始内部整改,迎合新规。

       百度公司27日上线闢谣平台,来自全国各地372家网警执法巡查帐号正式入驻该平台。

  中新社报导,百度希望将该平台打造成全国最大的谣言及闢谣数据库。百度闢谣平台应用了百度在自然语言处理、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技术上的积累,可以较早发现网上疑似谣言。全国网警等官方机构、专业机构、各领域专家学者则可鉴别谣言并有针对性地产出闢谣文章。

  当日,在公安部网安局的支持下,372家网警巡查执法帐号作为首批官方机构代表入驻了百度闢谣平台。例如,用户现在使用百度搜索有关微博朋友圈破解器问题的时候,就会看到在搜索结果中展示的由首都网警百家号发佈的专属闢谣文章。

  网络谣言已经成为互联网空间的一大顽疾。利用偷换概念、歪曲事实等方式,製造食品安全、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等网络谣言,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近日多地公安局公佈了製造传播网络造谣事件及处理结果。江苏警方称,坚决依法打击网络编造传播发佈谣言违法犯罪行为,今年9月份以来,已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13人,教育训诫58人。

  公安系统也通过与商业公司合作减少网络谣言传播。2016年5月,新浪旗下微博联合公安部推出了全国闢谣平台。

  不想再被罚…新浪微博 徵千名监督员

  动员民众加入维稳和监控行列,不再是内地官方专属做法。为落实管控网路言论的要求,新浪微博27日公开招聘一千名网路监督员,专职检举网路违法资讯,他们属于兼职性质,按月、按检举数量等,领取补贴和实物奖励。

  北京市仰赖「朝阳群众」、「西城大妈」等群众力量的维稳和安全管理方式,将被複製到大陆网络社会。「朝阳群众」是北京市朝阳区线人的代称,因多次举报名人吸毒和嫖娼而知名;「西城大妈」的含意类似。

  新浪微博廿七日以「共同监督、淨化微博」为名,向网民发出召集令。新浪微博公告,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将强化网民监督,淨化微博社区环境,有效处置微博上的涉黄、违法及有害资讯。在北京市网信办的指导下,微博专门建立社区监督员机制,面向所有用户公开招募一千名微博监督员。

  新浪微博表示,微博监督员将通过特殊的检举机制,检举微博上的涉黄、违法及有害资讯,站方将根据检举统计情况,向合格的微博监督员按月发放网费补贴,并赠送微博会员。根据公告内容,其招聘的网路监督员对象没有特别限制,是兼职性质,每月可获人民币两百元的补贴和微博会员,以及专属的身分认证;每月评比,检举数量最多的监督员可获苹果手机、国产手机以及笔记型电脑等各种奖励。

  不过,监督员不是那麽好当的,每月需至少有效检举两百条以上的涉黄、有害、违法资讯。此外,除了个人主动退出外,若错误举报三次、对用户敲诈勒索或恶意检举以及年检举量排名倒数者,都将被要求退出。

  去年以来,官方一再出重拳淨化网路环境,包括多次发布惩处相关网站企业名单以及找网路企业负责人喝咖啡等。在官方的压力下,新浪微博等知名网站,纷纷加强对使用者帐号及资讯的管理。例如,新浪微博此前已要求实名才能发布消息或留言评论,同时还开展整治低俗资讯及帐号的专项行动,封杀各种被视为有害讯息的帐号。现在,更公开徵集千名网络监督员,以淨化网路环境,可以预见,网络言论的控制,将更严格。

  此外,新浪微博推「独家」霸王条款 发佈内容禁转其他平台

  新浪微博新的「微博服务使用协议」,规定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讯息,将授权微博平台作为「独家发布平台」,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

  这条新规定引起微博网友热议,有人批评微博的做法无理。法律专家则指出,该协议未必所有条款都具法律效力。

  微博的《微博服务使用协议》1.3款规定,用户在微博上发布讯息,等于授权微博平台作为该内容的「独家发布平台」,用户所发表的微博内容仅在微博平台上予以「独家展示」。未经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

  这意味著,那怕是个人的原创作品,只要是在微博发布,该内容则不能再在微信、部落格、讨论区等网上平台发布,除非得到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

  规定所覆盖的层面甚广,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也不论微博内容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可保护客体,用户都不得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複製、转载、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

  如果用户在微博发布的内容被第三方私自使用,微博有权对侵权者投诉或提控,用户需「积极配合」。不过,赔偿将由微博独得,因为微博是用户在微博上发布的内容的所有者。

  「虎嗅网」报导,高级法务专家林华指出,微博的服务使用协议属于「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複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由于签署双方不存在针对某些条款商量或者修改的过程,用户签署就算格式合同,并不表示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林华称,著作权的归属,一是法律强行附属,谁创作谁所有;二是按照合同,比如委託创作,有约定,版权归属按照合同约定。因此平台想要拿到创作者的版权,需要签订协议,但这个协议需要合法、有效,符合起码的公平。而根据中国合同法五十四条,有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的。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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