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章指23条立法宜早不宜迟 如中央「出手」效果非社会想见到

  【熊猫时报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日前在港表示,《基本法》23条未立法,不良影响有目共睹,香港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责无旁贷。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委员刘炳章在港台节目《城市论坛》中表示,香港作为国家一部分,23条立法「宜早不宜迟」,如果最后迫使中央出手,效果未必是香港社会想见到。

  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则说,李飞今次在香港的讲法,如同宣旨;并且为香港添烦添乱,拖民生后腿,撕裂社会。梁家杰又指,除非香港人对掌权的人有信心,否则现时一定不是能够立法时机,而要达成这种条件,普选是其中一种方法。

  23条立法是宪制责任 吁社会勿永无止境拖延

  刘炳章反驳,批评「美国都唔系一人一票选总统」。他指出香港作为国家一部分,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23条立法「宜早不宜迟」,是香港宪制责任。他又指,23条立法不论如何处理都会有争拗,予其以「梅花间竹」等方法分拆立法,倒不如一次过处理。

  他又以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为例,指虽然不知道中央政府会如何处理,但如果最后要中央政府「出手」,结果未必社会愿意看见,呼吁社会不要永无止境地拖延立法进度。

  港区人大代表叶国谦也同意不应分拆立法,认为今届政府,有责任在任期内处理23条立法程序。他又提到,政府应总结上一次23条立法过程,作各方面部署,如作公众谘询。

  张锐辉:现非理想立法时机

  出席同一场合的教协副会长张锐辉说,当年讨论23条立法时,中央政府信任度和社会凝聚力较现时好,但最终仍无法成功立法,故认同目前非理想立法时机。

(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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