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公会充满偏见

  

  大律师公会继去年底发声明严厉批评一地两检,近日向立法会提交意见书,指条例草案与《基本法》相违背,声称立法会无权制订违反《基本法》的法例,若立法会继续进行立法,待通过法案后有人入禀挑战,才由法院裁决是否合宪,是错误和不负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广深港高铁西九站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的安排,完成高铁一地两检三步走程序的第二步。人大的决定明确合作安排符合一国两制,符合宪法和《基本法》,为立法会完成一地两检本地立法提供最高的法律保障。人大的决定提醒市民聚焦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香港不能把自己摒除于国家高铁网外,要使高铁香港段充分发挥利民便民、直通全国的效用。

  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人大根据宪法和《基本法》作出的解释和决定不容置疑。香港终审法院多次表明,必须以人大为依归。人大决定是本港整体法制的一个重要部分,不但对法院具约束力,对政府及立法会均有约束力。

  大律师公会声称待通过法案后有人入禀挑战,不仅不尊重人大的宪制权力和地位,而且有威吓、误导市民之嫌。作为专业法律团体的大律师公会,理应以法论法,若法律渗透了主观偏见和政治偏颇,可能误导公众,损害自己的公信力。

  大律师公会不认真研究人大对一地两检的法律解释,一再发表似是而非的所谓法律意见,对人大的决定表示质疑,摆出一副不尊重「一国」、与中央政府搞对抗的姿态,实在使笔者感到遗憾和失望。(作者:香港立法会议员 葛珮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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