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聚焦中美博弈】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經過3天的聆訊,法官決定讓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以1000萬加元保釋,當中包括750萬加元現金,她同時要遵守16項條件,包括住在溫哥華的寓所,交出護照,戴上電子腳鐐,24小時接受保安公司監控等。法官宣布判決後,孟晚舟仍專注地望著法官,其夫劉曉棕則似乎鬆了一口氣。
檢察官指出,美國政府向加國提出引渡孟晚舟的60天限期將於明年1月8日結束;法官表不,如果美國不在當天前正式提出引渡,孟晚舟將被釋放。
法官又謂,孟晚舟必須在明年2月6日回到法庭,商定下次聆訊日期。法官說:「相信所有人都會同意,這是一宗不尋常的案件,但本席要嘉許雙方律師盡職盡責,以及在審訊過程中維護法律傳統。」
聆訊結束後,孟晚舟向丈夫微笑點頭,並伸手拭去眼角淚水。記者和公眾人士隨即被要求離開法庭,孟晚舟則留在庭內與律師團隊商議。
另外,法官要求孟晚舟需要遵守多項保釋條件:
1. 遵守當地法律
2. 留在指定地方接受監視
3.向監控人員提供可聯絡到她的電話號碼,以確保她遵守保釋條件。
4. 留在卑詩省
5. 在指定地方報到
6. 在晚上11時至早上6時期間禁止外出
7. 只可在保安公司劃定的地區活動
8. 交出所有護照
9. 接受指定保安公司全天候監視
10. 遵守保安公司的規定,包括容許該公司員工進入她的物業
11.保安公司人員可以把她拘留
12. 必需戴上腳部電子監測儀
13. 需要向保安公司支付一切費用
14. 任何時間都需要有擔保文件跟身
15. 同意警方可以隨時上門
16. 隨時出庭或被拘留
對於孟晚舟擁有多本護照,法官接納她只有兩本有效護照的說法,而她的律師亦強調會交出其餘已經失效的護照。法官又認為,孟晚舟在2017年3月開始沒有踏足美國,企圖避開當地司法審訊的指控純粹是猜測,而且沒有實質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