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經濟促進法通過 「穩企業預期」 支持非公有制「不動搖」 促民企發展列國策

【中华】備受關注的《民營經濟促進法》昨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國家主席習近平當天簽署主席令,該法本月20日起實施。該法首次將「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法律,確立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學者指出,在外部環境複雜、內部面臨轉型的時期,立法給民營企業家「定心丸」,有助「穩定企業家的長期發展預期」。

內地首民營經濟基礎法律

新華社報道,《民營經濟促進法》共9章78條,包括總則、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範經營、權益保護等,是內地首部專門關於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法律,將進一步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發揮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

該法律首次將「兩個不動搖」(即「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寫入法律,亦首次明確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

保障公平競爭 禁地方罰款謀財

其中「公平競爭」章節列在總則後,單獨成章,規定市場准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包括民營經濟組織在內各類經濟組織,可依法平等進入;另禁止在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限制、排斥民營經濟組織。

近年常有民營企業家被超期羈押、隨意扣押、處置財產。部分地方政府因面臨財政問題,對外地民企異地執法、亂罰款,以罰增收。廣州更有近萬間企業遭遇「遠洋捕撈」式執法。為打擊上述亂象,在《民營經濟促進法》中,寫入「不得實施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罰款」、「禁止為經濟利益等目的,濫用職權實施異地執法」等規定。

民營經濟在中國經濟具重要地位,坊間常用「56789」這組數字形容其重要,即民營經濟貢獻50%以上稅收、60%以上國內生產總值、70%以上技術創新成果、80%以上城鎮勞動就業、90%以上企業數量。

學者:昔措施乏強制力 今更穩定

內地經濟學者宋清輝昨指出,過去有關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文件,多是政策意見或指導方針,法律地位不高,缺乏強制執行力與穩定。現在上升到法律層面,「是國家意志的體現,具有更高的權威性、穩定性和約束力」。他稱,法律出台給民營企業家「定心丸」。在外部環境複雜、內部面臨轉型挑戰的時期,「有助驅散一些模糊認識和擔憂」,穩定企業家的長期發展預期,激發投資創業積極性。

「澎湃新聞」昨日在社論指出,法治是最佳營商環境,也最能促進民營經濟。美國濫徵關稅,以對美出口業務為主的民營企業,難免受波及,故現今更要鼓勵、支持、引導民營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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