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海條約》明年1月生效 達60國批准門檻 不包括中美俄惹憂

【今日点击】全球首條保護公海海洋生物多樣性的具法律約束力國際法《公海條約》(High Seas Treaty),開放簽署兩年後,到上周五(19日)跨越至少60國批准(ratify)的門檻,明年1月17日正式生效,被譽為保護海洋生物的歷史轉折點。惟條約具體落實細節待訂,而對海洋環境有關鍵影響的國家如中國、美國、俄羅斯和日本等均只簽署而未批准條約,更令條約實際效力存在隱憂。

《公海條約》正式名稱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的養護和可持續利用協定》,又簡稱《BBNJ協定》,原訂今日結束兩年開放簽署期,現已獲142國和歐盟簽署,惟要有當中的60國批准才能生效,到上周五摩洛哥向聯合國遞交批准書後終達標,條約可按程序於120天後生效。

海洋健康攸關數以十億計民衆的生計、糧食和氣候穩定。在涵蓋全球海洋逾六成的公海,現時受保護範圍僅佔1%,面對過度捕撈、海洋鑽探等威脅,國際社會現以最遲2030年有30%土地和海洋受保護為目標,《公海條約》正是其一關鍵——條約旨在規管各國專屬經濟區以外的公海,連同佔地球表面一半的非國家管轄範圍之海牀和下層土。

可在公海設保護區 評估人為活動

待條約生效後,批准國可用法律手段維護條約內容,且可聯合迫使未批准國遵守條約條款,屆時開會期間只要有四分之三的出席國贊成,即可在公海設立維護生物多樣性和海洋健康的海洋保護區,區內人為活動事前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涵蓋航運、漁業、深海採礦以至紓解全球暖化的地球工程措施等活動。締約國須評估本國海域活動對污染或損害公海環境的潛在影響。

(法新社/英國廣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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