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營經濟促進法》施行一周年之際,司法部21日亮出一份規範涉企執法「成績單」:查糾涉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6.6萬餘件,挽回企業經濟損失307億元(人民幣,下同),行政檢查總量按年降34%。北京學者認為,這份「成績單」直觀反映內地政商關係正悄然轉變,從過去「優親厚友」或「冷眼旁觀」兩個極端,加速邁向「親」而有度、「清」而有為的法治化。
規範涉企執法是《民營經濟促進法》的重要內容。內地不少民企長期被「亂罰款」「亂檢查」等問題困擾。該專項行動2025年3月啟動,重點直擊「以罰增收」「以罰代管」「逐利罰款」等問題,在為期一年的行動中,斬斷了諸多以罰款創收、牟利的利益鏈條。
予民企容錯空間 政府變護航員
北京市工商聯副主席、振興國際智庫理事長李志起指出,這份「成績單」說明內地政商關係兩個維度的轉變:一是劃清底線,動真碰硬規範公權力。嚴查「四亂兩執」(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讓政府權力運行有了清晰的「負面清單」。二是優化服務,柔性執法。通過清理超期錯誤公示信息、推行「首違不罰」等舉措,給予民企容錯糾錯空間,使政府角色從單一的「管理者」轉向企業的「護航員」。
《民營經濟促進法》不僅在於規範涉企行政執法,更在於促進民營經濟公平競爭與健康發展。一年來,內地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動「非禁即入」加快落地。數據顯示,2025年民營企業中標項目數量佔比逾七成。長期被視為民營資本禁區的核電領域也首次敞開大門。吉利科技集團持股參與中廣核浙江三澳核電項目,打破了國有資本在該領域長期主導的格局。金融支持方面,央行今年1月創設1萬億元的民營企業再貸款,加力支持民營中小微企業。
李志起認為,內地正在探索「法治化促進、服務型監管」的新型政商模式,讓「政府搭好法治的台,企業唱好發展的戲」,這是中央構建「親」「清」政商關係的要義。
不過,今年1至4月,民間投資按年下降5.2%。民營主體獲得感上仍有「溫差」。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劇錦文表示,當前,內地經濟正處在高質量發展爬坡過坎的重大關口。市場有波動、經濟有起伏、結構在調整,在多重因素交織的背景下,民營經濟發展遇到困難和問題是難免的。分析人士指出,在此背景下,民企更渴望長期的法治保障。其實,2026年《政府工作報告》和十五五規劃綱要均已明確要求,民營企業「從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有效保護合法權益」。
文:鍾鳴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