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之女罕見公開批評新加坡政府

  李瑋玲稱她兄長領導的新加坡政府為“威權”政府。一項新法案規定懲處各種藐視法庭行為,被認為可能壓制言論自由。

  英國《金融時報》 吉萬•瓦薩加爾 新加坡報道

  在一項擬議法律引起的公開爭吵中,新加坡國父李光耀(Lee Kuan
Yew)之女批評這個城市國家的政府為“威權”政府。人權組織擔心,該法將被用來壓制不同意見。

  新加坡現任總理李顯龍(Lee Hsien Loong)的妹妹李瑋玲(Lee Wei
Ling),在Facebook上把本國國民比作是對煙味太過習慣乃至無法感覺到煙味對自身幸福潛在威脅的民眾。

  李瑋玲抨擊了藐視法庭法律草案,稱之為“一次讓輿論緘默的企圖”。

  周日發表於網上的乾涉言論,是今年4月李光耀逝世紀念活動引起一次公開不和以來,李瑋玲第二次抨擊自己兄長的統治。

  人權組織表示,這樣的公開批評在新加坡是不多見的。在新加坡,審查法律為媒體劃定了嚴格的邊界,相關方面一直通過反誹謗訴訟讓批評者噤聲。

  定於周一在新加坡議會進行二讀的擬議的藐視法庭法律,針對不同形式的藐視法庭行為——其中包括“誹謗法庭”罪——設定了至多10萬新加坡元的罰金和3年監禁的懲罰。

  該法被壓力集團“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批評為壓制質疑言論的一項“現成工具”。

  李瑋玲在Facebook上寫道:“或許,新加坡人已習慣了一個威權政府,直到不久前,這個政府一直是為了他們的幸福而行動的。”

  今年早些時候,新加坡政府表示,這項草案法律將使藐視的定義變得“更加確和具體”,並詳細說明辯護和懲罰。這個城市國家的法務部(ministry of
law)並未立即回復記者通過電子郵件發出的置評請求。

  互聯網削弱了新加坡政府對於異議的傳統控制,使民眾得以發泄不滿情緒。4月,李瑋玲利用Facebook指責她哥哥濫用權力,李顯龍則完全否認了這一指責。李瑋玲還聲稱,《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曾審查她寫的一篇專欄文章,不過該報表示,她已在網上發表了那篇文章,而有關編輯修訂的討論仍在進行中。

  即便在互聯網上,新加坡也對言論自由的邊界實施管理。去年,新加坡一個高級法院命令一位博客作者鄞義林(Roy
Ngerng)向總理支付15萬新加坡元賠償金,因為他聲稱李顯龍挪用了國民公積金,構成犯罪行為。那是新加坡政府第一次以誹謗罪起訴一位博客作者。

  譯者/何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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