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是否應該領養中國乒乓球選手
闵鶴洙 評論員/體育部次長
昨天有關法院判決的新聞提到“乒乓球領養”的事件,筆者讀了幾遍都感覺很奇怪。今年年初,壹對中年夫婦向法院提交領養申請,稱“想要領養19歲中國乒乓球選手,將其培養成韓國國家隊選手”。該少女在親生父母手下長大,不久之前還考入中國名牌大學。雙方父母也沒有什麽特殊的關系或交情。在這種情況下還想領養已成年的大學生,這本身就不符合常理,也不知道要如何把該少女培養成國家隊選手。
果不其然,首爾家庭法院拒絕了領養申請,法院表示:“很難接受爲了使孩子參加國際大會或獲得韓國國籍而領養的動機。”經過采訪後發現,其背後有韓國乒乓球界。這起事件是乒乓球業務組拜托熟人申請領養的“企劃領養”。外國體育選手想要獲得韓國國籍必須在韓國生活超過3年。但領養之後馬上就能申請特別歸化,也可以馬上成爲國家隊選手。
領養申請通過以後,業務組將帶走被領養的選手,並負責選手的所有衣食住行。據說還有經紀人能夠解決所有領養後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領養家庭相當于只借出自己的名字。相似的時間裏,共有四對韓國人夫婦申請領養中國乒乓球青少年選手。此次判決之後,已有2對夫婦放棄申請。其中還有奧運會乒乓球比賽金牌得主。
怎麽會出現企劃領養這種“奇思妙想”呢?這是因爲韓國對乒乓球人才的需求和中國的供應相吻合。業務組需要提升成績並成爲國家隊選手的人才。而韓國乒乓球選手數量越來越少。中國有3000萬名乒乓球注冊選手,想成爲國家隊選手難如登天。但他們只要到韓國就能享受更好的待遇,出戰奧運會的機會也會增加。據說,已經有壹兩個領養乒乓球選手的成功案例。消息傳開後,韓國父母們認爲“自己孩子的機會會減少”,表示了強烈抗議。
參加裏約奧運會的6名美國隊乒乓球選手中5人都是華裔或出生于中國。澳大利亞、荷蘭、德國、奧地利等國家的乒乓球隊的主力選手均出生于中國。不管職業選手還是業余選手,國籍觀念從很久之前就已經在體育界變得模糊不清。平昌冬奧會之後,韓國國內的特別歸化門檻正在降低。即使如此,有人居然會想到領養,不免令人臉紅。這樣做之後,即使摘得獎牌,也不會有國民爲此鼓掌。無論怎麽著急也應該遵循常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