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覆核案政府胜诉 取消游梁议员资格

  

游蕙祯拿着判词离开法院。(何天成摄)

     【熊猫新闻】熊猫时报网络记者香港报道,青年新政游蕙祯及梁颂恒在立法会宣誓时发表「支那」辱华言论,政府入禀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院宣告游梁已因拒绝或忽略法定宣誓要求而丧失议员资格,及宣告二人现有的立法会议席悬空。案件今午在高等法院裁决,法庭裁定政府胜诉,认同游梁两人宣誓没符合《基本法》第104条,当日已不是议员,其两人立会议席悬空,政府取回讼费。

  区庆祥法官认为二人当日行为属「decline to take
oath」(拒绝宣誓),立法会主席无权再监誓。他在判词解释,游梁二人今年10月12日以下述方法作出「据称」的宣誓:包括二人开始宣誓时使用「香港国」一词,在立法会秘书干涉后,二人各自把「China」,读成「Sheen-na」(支那),游更把「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错读成「the People’s Refxxking of Sheen-na」。二人又各自展示一张印有「HONG KONG
IS NOT CHINA」字句的横额。

  区官留意到游梁二人在司法覆核的聆讯时,没有藉陈词或证据提出正面论据,证明二人在10月12日的宣誓,已符合《基本法》第104条或《宣誓及声明条例》中订明的规定。此外,游梁二人亦没有藉陈词或提出正面的论据,证明上述关于他们的行为,并不构成《基本法》第104条或《宣誓及声明条例》所指的拒絶或忽略作出立法会誓言。而游梁二人所提出反对特首司法覆核申请的理据,是基于「不干预原则」、《基本法》第77条和香港法例赋予议员的豁免权等原因,提出法庭不能或不应干预宣誓事宜。

  法官接纳律政司陈词时指,释法对判决无影响,所以不会处理;至于是否真正属《基本法》158条释法,庭上并无争拗,亦不会处理。

  游蕙祯闻裁决后甚失望,在法院外表示,她与梁颂恒参选时分别获2万多及3万多票,是民选议员,如果法庭用此等方法禠夺他们的资格,「大家心中有数呢个系点样嘅社会」。梁颂恒形容心情平静,重申「呢场战役唔系为议席去做咁简单,系为左维持香港制度,喺可见将来,维持对权力制约而去做,所以牵连非常之深」。

  游梁两人于上月中未能成功宣誓后,获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淮许再度宣誓,但在再宣誓前港府由律政司代表特首梁振英入禀高等法院,就梁君彦裁决提出司法覆核。律政司除要求法院宣告游蕙祯及梁颂恒,已因拒绝或忽略法定宣誓要求而丧失议员资格,以及禁止立法会主席安排两人重新宣誓外,亦要求法院宣告游梁现有的立法会议席悬空。

  而法庭作出裁决前,人大常委会针对《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内容包括6大要点,包括宣誓必须真诚、庄重、准确及完整,并确立监誓人有权力裁定宣誓有效与否等。

游蕙祯于开庭前已抵达高院听取判决。(高嘉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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