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时报讯】青年新政游蕙祯、梁颂恒昨日(15日)被判败诉,议员资格由宣誓当日已被取消,惟二人早已各向立法会申领逾80万港元的薪津,引起立法会需要取回有关费用的关注,有意见认为,若二人拒绝偿还,有机会交由高等法院处理。
二人于10月1日已就任立法会议员,直至10月12日宣誓日才取消资格,所以12天期间的议员薪金及开支,例如议员助理薪金等费用则无需归还。
另外,二人各自申领逾80万港元津贴中,有部分涉及办事处购置费用,用作为议员办事处增添固定资产,例如家具、电脑设置等。有关人士认为,只要游梁二人将所有实物归还立法会便可以,并无需要将所花费的实际金额「回水」。
然而,立法会亦有向议员预支费用,作营运议员办事处初期经费,如同立法会向议员提供借款,游梁此笔预支费用,应该是必须要交还的部分。
据了据,行管会仍未就有关问题订下开会问题作讨论,所以未知以何种方式追讨及详细细节。但有人认为,若二人无能力偿还,可以容许分期还款,或者债务重组;若然拒绝偿还,行管会或会诉诸法律去追讨。
由于游梁所欠的金额超过5万港元,若诉诸法律,小额钱债审裁处不能处理,或需要交由高等法院审理,所以讼费分分钟远高于行管会所追讨的金额。不过,该人士认为游梁二人的薪津属公帑,并非私人金钱,没理由不追回,意味即使面对高昂讼费,亦主张要令二人「回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