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指孟会青(左)是郭文贵(右)的「内鬼」,利用职权为他办事。(网上资料图片)
【熊猫时报讯】被中方通过国际刑警发「红色通缉令」追缉的内地商人郭文贵,被指早年透过官场关系在内地敛财。内地财新网报道,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近日公布已判囚12年的前中纪委纪检官员孟会青受贿案的判决书,显示孟会青原来是郭文贵的「内鬼」,先后收受572万元(人民币‧下同)现金,利用职权为他办事。
报道指出,郭文贵商场对手郑介甫名下的天津华泰,此前被天津商人赵云安使用虚假印章、伪造签字侵吞。赵云安于2008年受查时,赵家找郭文贵向警方「捞人」。据报郭文贵透过孟会青,分别向警方及检方施压。最终赵云安案件因「证据存疑」,检方不起诉;警方归还查扣的天津华泰公司印章,郭文贵其后拿取印章,将天津华泰转至其名下公司,再转售获利4亿元。
到2009年,河南商人谢建升现身,指郑介甫早年已将天津华泰抵押给他。他为此以合同诈骗向河南焦作市公安局报案,获公安部批示调查,而赵云安随即再被抓捕,而郭文贵则逃往海外。
报道指郭文贵随后谋划反击,由公司法务人员整理名为《关于焦作公安局内外勾结、贪腐受贿、立假案、办假案的举报材料》举报材料,并通过孟会青向时任河南省李姓政法委副书记递送,反过来指控谢建升行贿官员,谢建升被迫外逃。郭文贵、孟会青还曾接受时任北大方正集团总裁余丽请求,为时任郑煤集团郭姓组织部长被查一案「说项」。
报道指,在上述三件事中,孟会青积极帮忙,获得郭文贵大笔利益回报。据北京市二中院审理认定,2002年至2015年间,被告孟会青利用在中纪委等的职务便利,接受郭文贵的请求,先后在上述案件中打招呼、批办举报材料,孟会青多次收受郭文贵给予的现金572万元,另通过低价租房的方式受贿21.75万元。
(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