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为贵:秩序视角下的万科内战

毛寿龙:万科双方如能理解企业扩展秩序权利为王,企业组织秩序权力为王,看到原始秩序的要素,将会冷静下来寻找共识。

近日,万科经理团队和两大股东展开恶战。两大股东召集股东大会,要罢免万科经理团队。这一恶战得到了各方面的关注。笔者从秩序的维度来透视一下此事。

首先,从市场秩序的角度来说,万科是上市公司,其股权在股票市场上能够得到充分流通,所以它是无限扩展的金融市场一员。在这个维度,股东们一般是通过进入和退出来发言的。如果觉得万科很好,那就买进。如果觉得万科不好,那就卖出。当然很多人买进卖出,并不是觉得万科好或者不好,而是根据整个股市的状况,以及长期、短期和临时性的因素来决定买进还是卖出。在这个领域,脚比声音要重要。但是,声音并不是完全被排除的选项。一旦股东们不再用脚,尤其是大股东开始使用声音,来影响或者干预万科的时候,这个无限扩展、高度流动的市场秩序,就开始往封闭秩序也就是企业秩序的方向走。

其次从企业组织秩序的角度来说,万科是一个大型的企业组织。内部有董事会、监事会、CEO、CFO等。这基本上可以看作是一个经理团队。对于这个经理团队,股东们最有效的发声方式是召开股东大会,而最有效的发声手段则是更换董事和董事长、监事长等核心成员。现在万科在停牌期间,大小股东们无法用脚投票,只能采用声音。大小股东,尤其是两个大股东就开始发声,要求用自己推荐的董事长、监事长来替代现任的董事长、监事长,并把一些董事统统罢免。现在万科的内战,其实是扩展市场秩序力量在万科企业科层组织秩序内和万科组织秩序力量的内战。

当然,这两大秩序力量之战,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带有中国扩展市场秩序和科层组织秩序的原始性元素。作为扩展秩序的原始性,中国股市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传统,扩展秩序基本上用脚投票,很少用声音机制。而上市公司也习惯于面对扩展市场秩序的用脚投票,而不习惯于面对来自扩展市场秩序的发声机制。

企业秩序的原始性,表现为万科是1984年成立的,到目前已经有32年的历史。在这个过程中,万科在王石团队的带领下,已经形成了自己的原始秩序,它有独特的企业文化和企业团队,其企业人员、制度和相关的营销策略等都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资产,而这一资产和王石团队是密不可分的。可以说,如果这个团队离开万科,无论自愿还是被迫,都将对万科形成伤害,因为王石团队已经变成了这一科层组织秩序的核心原始元素。也许正是这一原始性,才使得万科内战作为两大秩序力量的交战,带有爱恨情仇的两难,以及可能的两败俱伤的血腥味。

这一内战如何评价其正当性?这有三个标准:

第一个标准是扩展秩序的权利标准。万科是上市公司,在扩展的市场上,股东有完整的用脚决策的权利,也有用声音发言并决策的权利。而万科的经理人团队,其决策和经营的权利并不是完整的权利,而是一个需要向股东承担责任的“权力”。在这个秩序里,权利是绝对的,其责任是内在的,其错误也是内在的,而权力则是相对的,需要权利的授权和支持,其责任是外在的,其错误也是外在的,是需要向股东尤其是股东大会承担责任的。只要股东大会有决定,万科行政团队必然是要执行的。而股东大会最高层次的确定就是撤回对其授权。这从扩展市场秩序的权利的角度来说是完全正确的。在这个意义上,两大股东和万科团队之战,是权利和权力之战,尚未开始,权力就处于法律和道义的下风。

第二个标准是后果的标准。现在权力和权利之战,权力能够仰仗的最重要的资源是,如果让万科团队退出万科,那么万科很可能在股票市场上表现很差,导致股票价格猛跌。而企业经营状况也可能因此而出现不稳定,甚至大幅度下滑。这是万科团队所不愿意看到的,也是权利方所不愿意看到的。尤其是权利方自身的股权结构存在高杠杆的情况下,对自己的伤害更能可能致命的。可以这样说,如果万科团队出局,对企业影响不大,权利方能够承受自己的决策所带来的内伤,那么权利方必然取胜。但如果万科团队出局,对企业影响很大,权利方伤敌一百,还可能自损三百,那么这场权利和权力之战,就会凸显扩展市场秩序和企业组织秩序之外的原始性。如果权利方和权力方都能够意识到这一点,双方显然需要考虑一下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和权力,从而避免一场两败俱伤的血腥的原始秩序之战。

这个时候,第三个标准就从三个秩序里冒将出来,那就是共识还是分歧。在这个时候,中国人所讲的“中庸之道”、“和为贵”就开始成为一个最高的价值准则。这个价值准则对于原始秩序来说,尤其关键。这对于村庄、家庭、家族,和有很长历史的企业、团队等,都非常适用,因为这些从秩序角度来说都有原始秩序的元素,无论是权利之争,还是权力斗争,还是权利与权力之争,斗起来都是伤筋动骨,两败俱伤,甚至是伤敌一百,自损三千,得不偿失。在现代扩展的秩序里,权利为王,在现代扩展的组织秩序里,权力为王。但在原始秩序里,和为贵,君子喻于义而不喻于利,也就是考虑到和谐的大义,而不拘泥于小利的计算。

在这个意义上,万科的权利方和权力方,如果能够不忘记老祖宗的教诲,在理解万科企业扩展秩序之权利为王和企业组织秩序权力为王的基础上,看到并考虑企业发展原始秩序的元素,我想双方都会逐步冷静下来,在分歧中寻找共识,在共识中寻找到一个妥善的方案,使其对各个方面都有利,而且对小股民也非常有利。

(注: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责编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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