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石油在20世纪开辟了新的贸易领域一样,如今,数据已成为21世纪贸易增长的命脉。在包括TikTok等应用在内的数字服务领域,贸易呈蓬勃发展之势。数据流也日益成为实体商品贸易的基础,为复杂的全球价值链以及区块链、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提供支持。根据咨询公司麦肯锡(McKinsey)的数据,从2005年到2017年,跨境带宽使用量增长了148倍。
然而与此同时,全球贸易规则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却几无变化。世界实际上是在试图用相当于Windows 95的操作系统运作21世纪的云端经济。
由于缺乏全球共用的数据流管理规范,全球各国各地区的决策者都在开发自己的“补丁程序”,以管理数据、保护国家安全和公民隐私。欧盟于2018年推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中国通过了全面的网络安全法,并且与印度一样,正在制定一项重要的数据保护法。
如果说美国在数据管理方面一直动作较慢,那么部分原因可能在于,美国仍主导着处理全球数字流的行业和网络架构。而由于对中国获取美国个人数据的担心日渐加剧,美国的舆论风向也在转变。
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数据,数据监管规则的数量已由21世纪初的50个增至2019年的近250个。过去十年间,以欧洲国际政治经济中心(European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Economy)的数字贸易限制指数衡量的整体数据控制程度已翻了一番。
这些规则的分散本质让各企业面临复杂局面,也给各国之间带来摩擦。仅在从2020年7月初至今这段时间内,除特朗普针对TikTok和微信的行政令之外,印度禁止了59个中国应用,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推翻了Facebook和推特(Twitter Inc.)等美国公司用于处理来自欧盟的个人数据的“隐私盾”机制。同时,美国与多个欧盟国家在数字税问题上陷入纠纷。
不同国家对数字管理自然会有不同的观念、价值观和约束力。所有国家都应有权在他们认为符合国家安全目标的情况下监管数据。但同时,全球需要就数据管理方式制定一些共同规则,否则这类冲突只会越来越多并将扼杀互操作性、投资和创新。
一些双边和区域性协议已开始在稳步推进这样的共同标准。《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中的电子商务章节允许成员以一种基于规则并可将贸易壁垒降至最低的方式来监管数据流。假如中国未来能够加入该协定——这一想法在中国决策层正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则将有助于中国与下一代数据监管规范接轨,并将支持中国企业实现其“走向全球”的抱负。
不过,如今真正需要的是一个同时包含中国和美国的多边数据监管机制。第一步是要完成正在进行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有关电子商务的磋商。这一磋商目标应是设立全球基本规则和数据免责条款,同时维护WTO体系的中心地位。
下一步,20国集团(G20)应以2019年的《大阪数字经济宣言》(Osaka Declaration on Digital Economy)为基础进一步开展工作,该宣言承认有必要为最大限度实现数字化效益而进行国际政策讨论。由全球规模最大的20家数字企业组成的“数字20强”(D-20)应汇集来自政府、行业、学术界和非政府组织的数据,形成一套切实可行且基于事实的方法,在保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为消费者带来信任和隐私权,让企业拥有清晰性和可预测性。
这些大型科技企业大多总部位于美国和中国。两国领导人不应将彼此的科技企业视为对国家安全的威胁,而应积极寻求能够用于创建全球标准的行业共识和最佳实践。
为让中美两国的安全问题强硬派安心,我们需要在全球建立一套可用于判断什么是安全数字管理实践的明确标准。应鼓励各国将ISO 27000等信息安全方面的国际标准作为国内实践的基准。
基于规则的自由贸易曾在帮助全球经济走出二战废墟、实现复苏中发挥关键作用。如今我们面临着二战衰退以来最严重的全球性经济衰退。是时候该让我们的多边贸易规则走入21世纪了,我们应遏制住数字保护主义的浪潮,让数字流成为增长和机遇的源泉,而非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