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者:港从无三权分立

香港大律师兼立法会议员梁美芬

【熊猫时报讯】政府入禀法院挑战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容许青年新政议员梁颂恒及游蕙祯宣誓,被外界批评破坏香港三权分立,但本身是法律学者的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指出,无论是香港回归前及后均没有三权分立,因为回归前,其时的港督是由英国委任,而立法局及司法机关人员均由港督委任,至于回归后则是三权制衡,即行政主导、司法独立及立法监察。
回归后行政主导 三权制衡
梁美芬表示,香港回归前没有三权分立,其时的港督同时兼任行政机关及立法机关的主席,立法局议员及司法机关人员都是港督委任,立法机关没有选举,而港督的任期亦由英国决定,港人亦无权选出港督,及至临回归前约十年才开始有立法局选举,并取消由港督兼任立法局主席。她又指出,本港在回归前并无司法独立,本港审理案件,最高只能上诉至高等法院,终审权则在英国枢密院。
至于在回归后,她指不会以三权分立去形容现时香港的情况,认为香港是三权制衡,即行政主导、司法独立,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互相制衡和配合,不等如西方的三权分立,而是建基于「一国两制」,当中有「一国」的角色。
她举例指,本港的审判权在香港司法系统,但解释权在中央,而《基本法》亦有订明特首要对中央及香港特区负责,同时亦要执行《基本法》,至于立法会议员宣誓亦需要说明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可见三权都建基于一国,同时,中央亦有权要求特首监督《基本法》在港的实施。
她认为本港在回归后已吸收外国经验,在「一国两制」下订立三权制衡,但本港不能成为独立个体,必须依从「一国两制」的原则,若法院的判决与主权有违背,中央亦有权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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